本条规定仅适用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偿债计划:
(a)CA 水法典 Code § 25110(a) 在1939年1月31日之前通过。
(b)CA 水法典 Code § 25110(b) 当时未包含任何修改条款。
本法律仅适用于满足两个特定条件的财务计划,即所谓的“偿债计划”:这些计划必须在1939年1月31日之前制定并实施,并且在当时不能包含任何允许进行更改或修改的条款。
本法律条款规定,再融资计划及其相关债券的条款可以在所有相关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更改。具体而言,区域和所有债券持有人必须批准对条款的任何修改。
这项法律规定,在一个区内提出的任何变更都必须通过两种方式获得批准:首先,由监督该区的董事会通过一项正式决议;其次,由该区居民在一次特别召集的选举中投票决定。
这项法律允许区域在不发行新债券的情况下,更改现有再融资债券的条款。相反,区域可以通过直接在现有债券上批注新条款来更新这些债券,或者引用单独的修改文件。这一过程必须遵循相关条款中概述的方法。
© 2021 - 2025 Legalfina Inc. 版权所有。
LDA License #172 (Alameda County)
35111F Newark Blvd #314, Newark, CA
408-673-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