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请愿书应描述拟议的区域边界,阐明拟议成立的理由,请求根据本法案组织该区域,并提出该区域的名称。寻求组织区域的人员应在请愿书中包含一份声明,限制年度财产税率,该税率不得超过每一百美元 ($100) 评估价值二十美分 ($0.20),可由董事会征收,用于购买水以进行补给。此后,董事会应受限于成立请愿书中确定的税率,除非在该目的举行的选举中投票的多数选民后来改变了请愿书中确定的税率。
设立设立申请
Section § 60080
如果你想设立一个新的水资源补给区,你必须向主要县的选举官员提交一份请愿书。这份请愿书需要由居住在拟设区内的注册选民签署。具体来说,签名人数应至少占该区域选民总数的10%。如果拟设区跨越多个县,你需要每个县内至少10%的选民签名。每份请愿书必须指明它涵盖哪个县,并且只能包含该县选民的签名。
水资源补给区 请愿书提交 县选举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