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0180

Explanation
在首次会议上,或此后不久,董事会需要任命一名秘书、司库、律师、总经理和审计师。这些任命需要多数票通过。董事会将设定他们的职责和薪酬。每个人都将根据董事会的意愿任职。董事会还可以根据需要雇用更多员工,以有效运营该区。

Section § 60181

Explanation
董事会可以选择将秘书和司库的职责合并为一个职位。

Section § 60182

Explanation
总裁和秘书除了要履行他们通常的法律职责外,还要完成董事会指派给他们的任何额外任务。
总裁和秘书除了履行法律赋予他们的各自职责外,还应履行董事会可能赋予他们的职责。

Section § 6018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司库(财务主管)或董事会指定的其他人负责开具支票或支付令来支付账单。但是,这些账单必须首先按照董事会既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和批准。

Section § 60184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总经理负责区域设施的维护、运营和建设。经理有权根据需要雇佣和解雇员工,分配他们的职责,并决定他们的薪酬,但这些行动需要董事会的批准。

总经理应全权负责和控制区域的蓄水或其他工程的维护、运营和建设,并拥有全权和权力随意雇佣和解雇所有员工和助理,规定他们的职责,确定他们的薪酬,但须经董事会批准。

Section § 60185

Explanation
总经理必须完成董事会交办的任何额外任务,并且需要遵循他们规定的规章制度向董事会汇报。

Section § 60186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律师是该区的法律顾问。律师还必须执行区董事会决定的其他任务。

律师应为该区的法律顾问,并应履行董事会可能规定的其他职责。

Section § 6018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某些区域雇员,如总经理、秘书和司库,提供一份保证金,以保证他们将忠实履行职责。该区域将承担这些保证金的费用。

该区域的总经理、秘书和司库,以及所有其他可能被董事会要求这样做的雇员或助理,应向该区域提供董事会不时规定的、以忠实履行其职责为条件的保证金。此类保证金的保费应由该区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