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6050

Explanation
如果60%的票数赞成解散一个区,监事会必须在其记录中正式宣布该区解散,届时该区将正式解散。

Section § 76051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区解散了但仍然欠钱,县监事会必须继续征收评估费(类似于税款)来偿还这笔债务。他们必须像该区仍然存在一样处理这些付款,确保所有债务都用这些评估费收取的钱来偿还。

Section § 76052

Explanation

当一个区解散时,监事会书记必须向州务卿提交一份证明。这份证明必须包括区的名称、解散日期以及该区所属的所有县。

如果宣布该区解散的命令已经包含了这些信息,可以提交该命令的副本,而不是单独的证明。

区解散后,监事会书记应向州务卿提交一份证明,列明以下事项:
(a)CA 水法典 Code § 76052(a) 该区的名称。
(b)CA 水法典 Code § 76052(b) 解散的生效日期。
(c)CA 水法典 Code § 76052(c) 该区所在的县或多个县。
如果宣布该区解散的命令包含证明中所需的所有信息,监事会书记可以提交该命令的副本以代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