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5780

Explanation
本节说明了委员会就将某些土地从既定边界中排除的请求举行听证会的程序。委员会听取申请、支持证据以及反对变更边界者的任何书面异议。所有支持和反对申请的证据都将被记录并提交给委员会审议。

Section § 75781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对某个区域有兴趣,但没有书面提交理由说明为什么某些土地不应该从该区域中排除,那么就默认他们同意将这些土地排除在外。同样,通过提交排除土地的申请,申请人也被视为同意排除这些土地。

Section § 75782

Explanation
如果你提交一份请愿书要求排除某些土地,你有责任支付所有与通知他人该请愿书以及任何相关程序有关的费用。

Section § 7578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说,当举行听证会以决定是否将某些土地从一个区域中移除时,如果没有任何证据支持移除,或者现有证据不足以支持移除,或者董事会认为将这些土地保留在该区域内对整个区域更有利,那么董事会将驳回该申请。

如果在土地排除申请的听证会上,没有提交支持该申请的证据或证明,或者证据未能支持该申请,或者董事会认为将申请中提及的土地或其部分从该区域中排除不符合该区域的最佳利益,则董事会应命令驳回关于此类土地的申请。

Section § 7578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理事会认为将申请中提到的某些土地从区中排除符合该区的最佳利益,他们就可以这样做。要执行此操作,不得有利害关系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者任何异议必须被撤回或证明不成立。如果满足这些条件,理事会可以一致投票决定排除这些土地。 此外,如果所有理事会成员都同意某些土地不会从该区的运作中受益,理事会必须将这些土地从区中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