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5940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本章中关于水资源保护区兼并所使用的术语。“申请并入区”是指希望加入另一个区的水资源保护区,而“兼并区”则是被要求接受新辖区的区。

本章中使用的术语如下:
(a)CA 水法典 Code § 75940(a) “申请并入区”指提议或已向另一个水资源保护区提出申请,要求将其辖区并入该另一个水资源保护区的水资源保护区。
(b)CA 水法典 Code § 75940(b) “兼并区”指已被申请并入区提出申请,要求并入其辖区的水资源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