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516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负责管理一个区的董事会,从现有资金中将钱转移到一个特别改善区。这笔钱可以用来支付在关于该改善区的选举前发出的通知中提到的各项费用。

Section § 75168.1

Explanation
在根据其他条款授权转拨任何资金之前,董事会必须举行一次选举。这次选举允许特别改善区的选民决定是否承担债务并征收特别评估费,以偿还已转拨的资金。

Section § 75168.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选举通知必须包含详细信息,说明区计划转移多少资金以及为何需要这笔资金。通知还应提及,用于征收这笔资金的评估是否会分两到五年进行年度支付。通知必须明确每年将征收多少金额以及任何适用的利率,该利率不得超过6%。

选举通知应明确说明区拟转移的金额及其拟使用的目的,并可说明评估应分两期、三期、四期或不超过五期连续年度分期征收,并明确说明每年应征收的分期付款金额以及可能收取的最高利率,该利率不得超过6%。

Section § 75168.3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在选举期间,选票上必须包含供选民选择“转移—同意”或“转移—不同意”的选项,或类似的措辞,以针对某项特定决定或提案进行投票。

Section § 75168.4

Explanation
如果多数选民批准一项转让,董事会必须将批准的金额加入其年度预算估算中。如果该转让将分期支付,董事会将在规定的年份内,将其指定的每期款项纳入其年度预算估算中。

Section § 75168.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特别评估(这是一种通常用于资助特定项目的额外费用)必须按照所引用的章节中概述的方式执行。一旦征收,这笔钱应交给司库,以偿还给该区。

Section § 75168.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如果满足了先前条款中的某些条件,一个特别改善区可以对其边界内的所有不动产征收特别评估费。这些评估费的征收方式与本章中规定的其他土地评估费的征收方式相同。此外,董事会的决议和选举通知必须明确声明这些评估费将适用于改善区内的所有不动产。

如果在区域的组建中遵守了第 (74056) 条的规定,或者如果就该特别改善区遵守了第 (75151) 条的规定,则可以按照本章规定的仅对土地征收特别评估费的方式,对特别改善区内的所有不动产征收特别评估费。在此情况下,董事会的决议和选举通知应各自包含一份声明,说明该特别评估费将对特别改善区内的所有不动产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