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4010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本章中列出的规则将用于解释本编的其余部分,除非有特定情况需要采取不同的方法。

Section § 74011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在此语境下,一个词语的定义也适用于它的不同形式或变体。

词语的定义适用于其任何变体。

Section § 74012

Explanation

本节将“区”定义为根据1919年、1929年或1931年的特定加州水资源保护法,或根据本法典的这一部分设立的一种水资源保护区。

“区”指根据《加州水资源保护法案》(Chapter 332, Statutes of 1919)、《1929年水资源保护法案》(Chapter 166, Statutes of 1929)、《1931年水资源保护法案》(Chapter 1020, Statutes of 1931)或本部组建的水资源保护区。

Section § 74013

Explanation

本节将“董事会”一词定义为某个区内的董事会。

“董事会”指某个区的董事会。

Section § 74014

Explanation

“主要县”指的是现有或拟议区内大部分土地所在的县。它也是提交设立区请愿书的县。

“主要县”指某个区或拟议区内的土地或其大部分所在的县,并且是设立一个区的请愿书被提交的县。

Section § 74015

Explanation

“受影响县”这个词指的是任何一个拥有特定区域土地的县。

“受影响县”指任何一个拥有某个区土地的县。

Section § 74016

Explanation

本节将“监事会”一词定义为特指主要县的监事会。

“监事会”指的是主要县的监事会。

Section § 7401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定义了区域董事会背景下的两个特定术语。“主席”一词指董事会的主席。同样地,“秘书”一词指董事会的秘书。

“主席”指区域董事会的主席,“秘书”指董事会的秘书。

Section § 74018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简单地将“司库”一词定义为特定语境下的主县司库。

“司库”指主县的司库。

Section § 7401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将“普通区选举”定义为每两年一次,在奇数年份的十一月举行的选举。在这次选举中,将选出新的董事来填补任期即将结束的职位。法律还规定,这次选举的程序必须遵循一套更广泛的选举法律中规定的具体规则。

“普通区选举”指在区成立之后,于每个奇数年份十一月第一个星期一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二举行的选举,在此选举中,将根据本分部和《统一区选举法》的规定,选举区董事以填补任期届满的董事职位。该选举应根据《统一区选举法》的规定召集、举行,并对结果进行统计、报告和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