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下水费设立后,区域内受影响区域的每位产水设施运营者,在产水设施被永久废弃之前,应在每年1月31日或之前以及7月31日或之前,向区域提交一份报表,载明前六个月期间(不包括报表到期月份)的总产水量(以英亩-英尺计),每处产水设施的概况描述或编号,以及该产水量的计算方法或依据。
征收程序征收
Section § 75610
这项法律要求区域在设定地下水费后,通知所有取水设施的运营者。通知中会说明即将到来的水年内,每英亩英尺每类水的收费费率,并且必须通过预付邮资的邮件寄送。
地下水费 取水设施 运营者通知
Section § 75611
如果您在指定区域运营产水设施,您必须在每年1月31日和7月31日之前提交两次报告。这些报告需要详细说明您在过去六个月的产水量,提供设施的描述或位置,并解释您是如何测量产水量的。这项规定适用于您的设施永久关闭之前。
地下水费 产水设施 生产报告
Section § 75612
如果一个水设施在过去六个月里没有产水,你必须向区提交一份声明来确认这一点。这份声明必须包含一份书面声明,声明你所说的是实话,否则将面临伪证罪的处罚。
产水报告 无产水声明 伪证声明
Section § 75613
这项法律意味着,使用地下水的费用必须在提交水产量报告的截止日期前支付给该区。该费用通过将生产的水量(以英亩-英尺计量)乘以报告中列出的每种水类型的特定地下水费率来计算。
地下水费 水产量报告 英亩-英尺
Section § 75614
如果你永久停止使用某个区域内的产水设施,你需要书面通知该区这一变更。
凡是受影响区域内的任何产水设施被永久废弃的,其运营者应当就该废弃事宜向该区发出书面通知。
产水设施 永久废弃 书面通知
Section § 75617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某个产水设施没有水表,负责水费的董事会可以决定如何估算它的用水量。他们可以使用多种方法来计算,比如考虑设施出水口的大小、服务的人口数量或土地面积、土地的用途以及种植的作物种类等。此外,他们还可以采用其他任何相关标准,以合理准确地估算出实际用水量。
董事会可在确定地下水费时,制定一种或多种方法,用于计算未经计量装置计量的产水设施的产水量。
此类方法可基于以下任何一项、全部或其组合标准:
(a)CA 水法典 Code § 75617(a) 产水设施排放口的尺寸。
(b)CA 水法典 Code § 75617(b) 产水设施服务的区域。
(c)CA 水法典 Code § 75617(c) 产水设施服务的人数。
(d)CA 水法典 Code § 75617(d) 产水设施服务的土地用途。
(e)CA 水法典 Code § 75617(e) 产水设施服务的土地上种植的作物。
(f)CA 水法典 Code § 75617(f) 任何其他可用于合理准确地确定产水设施产水量的标准。
地下水费 用水量估算 产水设施
Section § 75619
如果加州的水区怀疑某个设施的取水量超出了报告的量,或者根本没有提交报告,水区可以调查该设施实际生产了多少水。水区可以估算这个产水量,但最高不超过该设施的最大产能。但是,如果该设施安装了水表,那么水表的读数将被认为是准确的,除非水区能够证明事实并非如此。
产水调查 合理理由 宣誓声明
Section § 75620
一旦区根据第75619节的规定作出决定,它必须向取水设施的运营者发送一份书面通知。该通知将邮寄至区记录中登记的地址。
在区根据第75619节作出决定后,应将书面通知邮寄给经营取水设施的人,寄至其在区记录中显示的地址。
取水设施 书面通知 运营者通知
Section § 75621
这项法律规定,当一个区域就与产水设施相关的水费作出决定时,该决定对所有相关人员都是最终的。如果有人不同意该费用,他们必须在收到通知后10天内提交书面异议,解释他们为何对该决定提出异议。
产水设施 地下水费 利息和罚款
Section § 75622
如果有人对水费提出异议,委员会将举行听证会。在听证会上,他们会确定总的水产量以及相应的地下水费用。只要有确凿证据支持,所作出的决定将是最终的。
水生产量 地下水费用 异议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