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3750.5

Explanation
如果您计划在加利福尼亚州从事某些类型的水井工作——例如挖掘、钻探或改造水井、阴极保护井、地下水监测井或地热交换井——您必须持有C-57水井承包商执照这种特定类型的执照。如果您要废弃或销毁这些水井,此规定也适用。

Section § 13751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加州挖掘、钻探或处理任何水井、阴极保护井、地下水监测井或地热交换井,您必须在工程完成后60天内向相关部门报告。这包括您建造、改造、废弃、销毁、加深或重新穿孔一口井的情况。

报告必须使用部门提供的表格提交,并应包含具体细节。对于水井、阴极保护井或地下水监测井,您必须描述井场、提供详细的井日志、描述施工情况、穿孔细节以及如何封堵受污染的水。您还需要解释如何防止不同含水层的水混合,并附上钻井工的签名。

对于地热交换井,您必须提供场地描述、详细说明钻孔尺寸、描述安装的系统,并解释您封堵和防止含水层污染的方法。钻井工的签名也是必需的。

(a)CA 水法典 Code § 13751(a) 任何挖掘、钻探或钻凿水井、阴极保护井、地下水监测井或地热交换井,废弃或销毁此类井,或加深或重新穿孔此类井的人,均应自其建造、改造、废弃或销毁完成之日起60天内,向部门提交该井的竣工报告。
(b)CA 水法典 Code § 13751(b) 报告应使用部门提供的表格填写,并应包含以下信息:
(1)CA 水法典 Code § 13751(b)(1) 对于水井、阴极保护井或地下水监测井,报告应包含部门要求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信息:
(A)CA 水法典 Code § 13751(b)(1)(A) 井场描述,其精确度足以定位和识别该井。
(B)CA 水法典 Code § 13751(b)(1)(B) 详细的井日志。
(C)CA 水法典 Code § 13751(b)(1)(C) 施工类型描述。
(D)CA 水法典 Code § 13751(b)(1)(D) 穿孔详情。
(E)CA 水法典 Code § 13751(b)(1)(E) 用于封堵地表水或受污染水的方法。
(F)CA 水法典 Code § 13751(b)(1)(F) 用于防止一个含水层中的受污染水与另一个含水层中的水混合的方法。
(G)CA 水法典 Code § 13751(b)(1)(G) 钻井工的签名。
(2)CA 水法典 Code § 13751(b)(2) 对于地热交换井,报告应包含以下所有信息:
(A)CA 水法典 Code § 13751(b)(2)(A) 场地描述,其精确度足以定位和识别该场地以及在同一地块上钻凿的地热交换井的数量。
(B)CA 水法典 Code § 13751(b)(2)(B) 钻孔直径和深度以及安装的地热交换系统类型描述。
(C)CA 水法典 Code § 13751(b)(2)(C) 用于封堵地表水或受污染水的方法和材料。
(D)CA 水法典 Code § 13751(b)(2)(D) 用于防止一个含水层中的受污染水与另一个含水层中的水混合的方法。
(E)CA 水法典 Code § 13751(b)(2)(E) 钻井工的签名。

Section § 13752

Explanation

本节阐述了在相关章节中提及的某些报告应如何共享。政府机构和公众都可以查阅这些报告。当公众请求查阅这些报告时,相关部门可以收取费用,但费用仅限于覆盖提供报告的成本。此外,在共享这些报告时,必须遵守隐私法律,特别是《信息实践法》。

(a)CA 水法典 Code § 13752(a) 依照第13751条(b)款第(1)项制作的报告应按以下方式提供:
(1)CA 水法典 Code § 13752(a)(1) 提供给政府机构。
(2)CA 水法典 Code § 13752(a)(2) 应公众请求,依照(b)款提供给公众。
(b)Copy CA 水法典 Code § 13752(b)
(1)Copy CA 水法典 Code § 13752(b)(1) 部门可对依照(a)款第(2)项提供报告收取费用,但该费用不得超过部门提供报告的合理成本,包括为实施本条而制定任何法规的成本。
(2)CA 水法典 Code § 13752(b)(2) 尽管有《民法典》第1798.24条(g)款的规定,部门或其他政府机构持有的依照(a)款第(2)项披露的报告应符合1977年《信息实践法》(《民法典》第三编第四部第1.8章第一章(自第1798条起))。

Section § 13753

Explanation

如果您想将旧的油井或气井改造成水井、用于保护金属结构的井(阴极保护井)或监测井,您必须遵守本章的所有规定。这适用于最初根据保护部制定的指导方针建造的井。

今后,任何将最初根据《公共资源法》第三编第一章第4条(第3200节起)的规定在保护部管辖下建造的油井或气井,改造用作水井、阴极保护井或监测井的人,均应遵守本章的所有规定。

Section § 13754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未能遵守本条的规定,或故意提交虚假信息,这将被视为一项轻罪。

然而,在采取法律行动之前,除了故意提交虚假报告的情况,该人必须首先获得一个公平的机会来遵守规定。

未遵守本条的任何规定,或故意和蓄意伪造本条所要求的任何报告,均属轻罪。
在对任何人提起诉讼之前,除因故意和蓄意伪造本条所要求的任何报告外,该人应获得合理机会以遵守本条的规定。

Section § 13755

Explanation
本法律阐明,它不改变州公共卫生部在法律其他部分中规定的关于水和供水系统的权责。人们必须遵守本章的规定,以及任何市或县的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