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5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任何持有用水许可或执照的人,或租赁水资源的人,支付由委员会设定的年费。其他各种与用水相关的备案,例如许可申请或现有用途的变更,也需要支付费用。委员会的收费标准旨在覆盖管理水权的成本,包括签发许可和监督合规性。这包括渔业和野生动物部等相关部门产生的费用。费用可以是单次或持续性的,具体取决于备案类型,并根据立法拨款每年进行调整。紧急法规用于制定收费标准。

(a)CA 水法典 Code § 1525(a) 每一个持有取水许可或执照的人或实体,以及根据第1部分第1.5章(自第1020条起)租赁水资源的每个出租人,均应按照委员会制定的收费标准支付年费。
(b)CA 水法典 Code § 1525(b) 提交以下任何一项的每个人或实体,均应按照委员会制定的收费标准支付费用:
(1)CA 水法典 Code § 1525(b)(1) 取水许可申请。
(2)CA 水法典 Code § 1525(b)(2) 小型家庭用水、小型灌溉用水或牲畜蓄水池用水的取水登记。
(3)CA 水法典 Code § 1525(b)(3) 申请延长在许可下开始施工、完成施工或将水用于充分有益用途的期限。
(4)CA 水法典 Code § 1525(b)(4) 申请更改许可、执照或登记下的取水点、用水地点或用水目的。
(5)CA 水法典 Code § 1525(b)(5) 由被许可人或执照持有人提出的、不受第 (3) 或 (4) 款约束的更改许可或执照条件的申请。
(6)CA 水法典 Code § 1525(b)(6) 根据第1211条提出的更改处理后废水的排放点、使用地点或使用目的的申请。
(7)CA 水法典 Code § 1525(b)(7) 水资源租赁协议批准申请。
(8)CA 水法典 Code § 1525(b)(8) 根据第10504条提出的优先权解除请求。
(9)CA 水法典 Code § 1525(b)(9) 根据第10504条提出的州备案申请的转让申请。
(10)CA 水法典 Code § 1525(b)(10) 根据第5.1部分(自第5100条起)提交的、报告水用于大麻种植的取水和用水声明。
(c)Copy CA 水法典 Code § 1525(c)
(1)Copy CA 水法典 Code § 1525(c)(1) 委员会应制定本条授权的收费标准,以使根据本条收取的费用总额等于为收回与取水许可、执照、证书和登记的签发、管理、审查、监测和执行,水资源租赁,大麻种植取水和用水声明,以及批准处理后废水排放点、使用地点或使用目的变更的命令相关的费用所需的金额。委员会可将以下费用计入可收回成本,但不限于:审查申请、登记、大麻种植取水和用水声明、请愿和请求的费用;规定许可、执照、登记和变更令条款的费用;执行和评估许可、执照、证书、登记、变更令和水资源租赁合规性的费用;检查、监测、规划、建模、审查为规范水资源取用而准备的文件的费用;适用和执行第1052条规定的禁止未经授权取用本部门管辖水资源的禁令以及《商业和职业法典》第10部第6章(自第26060条起)中与取水相关的规定的费用;以及与执行这些行动相关的行政费用。
(2)CA 水法典 Code § 1525(c)(2) 在制定受第1433.2条 (b) 款和第1443.2条 (b) 款约束的费用收费标准时,委员会还应包括经委员会与渔业和野生动物部协商后估算的、为收回渔业和野生动物部根据第6.5章第2条(自第1433条起)和第6.6章第2条(自第1443条起)产生的费用所需的金额。
(d)Copy CA 水法典 Code § 1525(d)
(1)Copy CA 水法典 Code § 1525(d)(1) 委员会应根据第1530条,将本条授权的收费标准作为紧急法规通过。
(2)CA 水法典 Code § 1525(d)(2) 对于受 (b) 款约束的备案,该标准可规定一次性备案费或初始备案费后加年费,具体取决于所涉及的备案类型,并可包括对已提交但截至收费标准生效时委员会尚未处理的备案的补充费用。
(3)CA 水法典 Code § 1525(d)(3) 委员会应将每年通过本条授权的费用收取的总收入设定为等于立法机关为支持根据第1550条设立的水权基金中的水权计划活动而拨款的金额,并考虑水权基金中的储备金。委员会应每年审查和修订费用,以使其符合拨款金额。如果委员会确定上一年度收取的收入高于或低于拨款金额,委员会可进一步调整年费以弥补收入的超额或不足收取。
(e)CA 水法典 Code § 1525(e) 根据本节征收的2003-04财政年度的年度费用,应针对整个2003-04财政年度进行评估。

Section § 1528

Explanation

如果您想根据法律的特定部分提交索赔证明,您必须支付由政府委员会设定的费用。这笔费用有助于支付处理和审查这些索赔的成本。这些费用的收费标准由委员会根据法律的另一节规定制定。

提交根据第3部分第3章第4条(自第2575节起)的索赔证明的每个人或实体,应当按照委员会制定的收费标准支付费用。委员会应当根据第1530节采纳该收费标准。委员会制定的费用应当平均足以支付委员会在处理、审查和准备提交给委员会的索赔报告方面的行政开支。

Section § 1529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任何根据第5部分(自第4999条起)提交通知的人,都必须支付委员会规定的年费。委员会负责制定这个收费标准,并将费用设定在足以覆盖处理这些通知所需成本的水平。

凡根据第5部分(自第4999条起)提交通知的每个人或实体,均应按照委员会制定的收费标准支付年费。委员会应根据第1530条通过该收费标准。委员会应将备案费设定在平均足以支付委员会在处理、汇编和保存这些通知方面的行政开支的金额。

Section § 1529.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委员会制定一个收费标准,以弥补管理某些与水相关的活动的成本。这些活动包括调查、听证会和行政程序。费用可能包括参与法律程序或提交报告的收费。重要的是,委员会应将费用设定得足以弥补开支,但他们可以将成本回收分摊到数年,而不是在成本产生的当年。

(a)CA 水法典 Code § 1529.5(a) 委员会应根据第 1530 条制定收费标准,以收回管理第六编第 2.74 部分第 11 章(始于第 10735 条)所产生的费用。可收回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与调查、促成、监督、听证会、执行以及开展这些行动的行政费用相关的费用。
(b)CA 水法典 Code § 1529.5(b) 根据本条通过的收费标准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CA 水法典 Code § 1529.5(b)(1) 作为裁决程序的申请人或当事人参与的费用。
(2)CA 水法典 Code § 1529.5(b)(2) 根据第二编第 5.2 部分(始于第 5200 条)提交报告的费用。
(c)CA 水法典 Code § 1529.5(c) 根据《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 XIII A 条第 3 款,委员会应将本条规定的费用设定为足以弥补为第二编第 5.2 部分(始于第 5200 条)和第六编第 2.74 部分第 11 章(始于第 10735 条)之目的而从水权基金中产生和支出的所有费用。在设定这些费用时,委员会无需在费用产生当年或紧随其后的年份完全收回这些费用,但委员会可以规定在数年内收回这些费用。

Section § 153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负责水务管理的委员会需要制定紧急规定,以建立与用水相关的收费标准。这些费用可能会根据用水量或引水量而有所不同。委员会必须定期更新这些费用,使其符合法律规定。

这些规定,包括任何更新或修改,都需要遵循特定的政府程序。这些紧急规定被认为是维护公共安全和福祉的关键,这意味着它们将一直有效,直到委员会对其进行修订。

(a)CA 水法典 Code § 1530(a) 委员会应通过紧急法规,采纳本条授权的费用表。该紧急法规可包含有关费用管理和收取的规定。费用表可根据引水次数或涉及的水量分级。委员会应根据本条规定,定期调整费用表中规定的金额。
(b)CA 水法典 Code § 1530(b) 根据本节通过的紧急法规、其任何修订或对法规的后续调整,应由委员会根据《政府法典》第2编第3部第1编第3.5章(自第11340节起)通过。这些法规的通过属于紧急情况,行政法办公室应将其视为维护公共和平、健康、安全和普遍福祉所必需。尽管有《政府法典》第2编第3部第1编第3.5章(自第11340节起)的规定,委员会根据本节通过的任何紧急法规,或委员会对年度费用进行的任何调整,应保持有效,直至委员会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