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05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在加利福尼亚州特定区域内,如何任命水务总监(负责管理水资源的人员或机构)。如果某个区域内至少15%的引水管道提出请求,州政府部门可以任命一名水务总监。或者,法院也可以根据类似的请愿书进行任命。水务总监的职责由法院界定,一旦法院任命了水务总监,州政府部门将不再承担责任。任何用于监测水流量的设备可能会被移除或转交给新的水务总监,新的水务总监将承担所有相关的职责和责任。

Section § 4051

Explanation
该部门可以在某个区域不再需要水务总监服务时停止提供,并在需要时重新启动这些服务。

Section § 405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水务总监必须具备适当的资格,并在部门的监督和控制下履行其职责。

Section § 405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水务监督员除了获得正常报酬外,还有权报销他们在履行公务时产生的任何差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