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区域性供水系统安全和可靠性法案
Section § 73501
本法律条款定义了与旧金山湾区供水相关的重要术语。它阐明了图奥勒米县、斯坦尼斯劳斯县、圣华金县、阿拉米达县、圣克拉拉县和圣马特奥县等县之间涉及蓄水、处理和输水的实体和系统。关键术语包括指代旧金山湾区用水户协会的“协会”、“区域供水系统”和“批发客户”。“市”特指旧金山,并提及了1984年签订的、管理水销售的“主供水销售合同”协议。最后,本节描述了促进该地区水分配的“区域批发供水商”和“批发客户”。
Section § 73502
这项法律要求城市在2003年2月1日前采纳一项改善湾区区域供水系统的计划,并将其提交给州水资源控制委员会。该计划包括设计、合同授予和施工的时间表,目标是到2010年完成总成本一半的项目,到2015年完成所有项目。融资计划也必须包含在内,并根据需要进行更新。
具体项目,包括跨越多个县的隧道和管道升级,必须是该计划的一部分。城市必须每年报告其进展,并说明任何延误以及应对策略。
项目时间表或范围的变更可在发布公告、听取区域利益相关者意见并通知相关州机构后进行。如果项目被取消或延迟,州水资源控制委员会和地震安全委员会将在120天内就其对公共健康和安全的影响发表意见。
识别号
克拉拉县
及管道
管道桥修复
马特奥县
升级
升级
Section § 73503
这项法律要求该市与区域应急服务部门合作,制定一项应急计划,以便在地震等自然或人为灾害扰乱湾区供水后,迅速恢复供水服务。
如果供水中断,区域供水商必须尽可能地公平分配水给所有客户,无论他们身在何处,尽管系统可能遭受损坏。
Section § 73504
自2003年起,区域性批发水供应商必须在每年2月1日前提交年度报告,说明在干旱年份寻找额外水源的进展。这份报告将提交给立法机关和州水资源管理委员会。
为了确保可靠的供水,该市必须管理图奥勒米县和斯坦尼斯劳斯县的水库,确保水力发电不会损害供水服务。向湾区供水应优先于发电,除非内政部长另行通知(这与《雷克法案》有关)。该市还必须向公众公开其水库运行计划。
此外,该市在某些法律目的上被归类为地方公共机构。
Section § 73505
州卫生服务部必须在2004年7月1日之前,对海湾地区区域供水系统的维护计划进行审计或委托外部机构进行审计。这次审计应审查该市在识别、规划、预算、安排和记录维护工作方面的表现。此外,审计还将检查主要设施的状况,以确定当前的维护工作是否充分。一份包含审计发现和建议的报告将在2005年1月1日之前提交给该市、联合立法审计委员会和地震安全委员会。
Section § 73506
Section § 73508
Section § 73510
Section § 73511
这项法律允许由湾区部分或全部批发水客户组成的特别区,获得州政府资金,用于加固区域供水系统以抵御地震。它明确规定,获得资金的资格不受该市是否是该区一部分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