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18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域发行本票,这些本票就像借据,可以买卖(可转让)。这些本票的年利率最高可达 12%。支付这些本票的资金来自区域的收入和税款,但不包括用于偿还其他债券的资金。

区域可以根据第 71811 和 71812 条发行可转让本票。此类本票的年利率不得超过 12%。它们应从为区域目的征收的收入和税款中支付,但用于支付区域或其中任何改善区域的任何债券债务的本金和利息的款项除外。

Section § 7181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奥泰市水区发行年利率最高达15%的本票,这是对第71810条中通常利率限制的一个例外。然而,这项权力只在法律生效后的五年内有效,并且不会使在截止日期前发行的任何本票失效。

尽管有第71810条中限制一个区发行的本票利率的规定,奥泰市水区可以发行利率不超过每年15%的本票。第71810条的所有其他规定均适用于此类本票的发行。在本条生效日期五年后,奥泰市水区不得根据本条发行本票,但本规定不影响在此日期之前发行的任何此类本票的有效性。

Section § 718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某些区域通过发行本票(即偿还借入资金的承诺)来筹集资金。这些本票必须在五年内偿还。这些本票的总额不能超过500万美元或区域财产价值的3%,以较低者为准。但是,它们必须至少达到75,000美元。根据相关条款 71812 发行的本票不计入此限额。

区域可根据本条发行可转让本票,以获取用于任何区域目的的资金。本票的到期日不得晚于其发行之日起五年。任何时候未偿还本票的总额,在任何区域内,可至少为七万五千美元 ($75,000),但不得超过五百万美元 ($5,000,000) 或区域内应税财产评估价值的3%两者中的较小者;或者,如果无法获得评估价值,则为县审计员对其证书证明的区域内应税财产评估价值估计的3%。根据第 71812 条发行的本票在计算根据本条可发行的本票总额时可不予考虑。

Section § 718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域发行本票(类似于借据),以筹集资金用于建设或购置各种设施,例如办公室和土地。这些本票必须在 (10) 年内偿还。这些本票的总金额不能少于五万美元 ($50,000),但也不能超过三百万美元 ($3,000,000) 或该区域财产价值的 (1) %,以两者中较低者为准。来自相关法律条款 (71811) 的本票不计入此限额。

一个区域可以根据本条发行可转让本票,以筹集资金,用于资助行政办公室、施工总部、商业办公室或用于类似区域目的的设施的建设或购置,以及用于区域目的的土地购置。此类本票的到期日不得晚于其发行之日起 (10) 年。任何时候此类未偿本票的总额在任何区域内可至少为五万美元 ($50,000),但不得超过三百万美元 ($3,000,000) 或该区域内应税财产评估价值的 (1) % 中的较小者;或者,如果无法获得评估价值,则不得超过该区域内应税财产评估价值的 (1) %,该评估价值根据县审计师的估算并由其证书证明。根据第 (71811) 条发行的本票在计算根据本条可发行的本票总额时可不予考虑。

Section § 718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域在预期出售用于区域改善的已授权债券之前借款。区域可以发行短期票据,这些票据需要在五年内偿还。如果债券在票据到期时尚未售出,区域可以发行新的续期票据,这些新票据必须在三年内偿还。这些票据可以包含各种条款,利息可以使用区域资金支付。如果票据无法通过债券销售或其他资金偿还,区域可以征收税款来支付。如果动用税款,相应金额的债券将不会在以后发行。当债券最终售出时,它们的到期日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以覆盖最初的票据。

Section § 718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在出售其授权债券之前,通过发行债券预支票据来借款。重要的是,这些票据的金额不能超过债券的本金。这些票据可以作为可转让工具出售,其到期日不能超过首次发行之日起的五年。这些票据的利息处理方式与债券利息相同。如果票据未能及时通过债券销售获得偿还,该区可以征收税款来支付。这确保了该区不会超出其计划的债务负担。如果使用税款来偿还,相应金额的债券必须被取消,以后不再发行。当实际债券发行以偿还这些预支票据时,这些债券必须在票据原始发行日期起,根据第71951节规定的允许期限内到期。

一个区可以预期出售其尚未出售和交付的授权债券而借款,但借款金额不得超过该授权债券的本金金额,并为此目的可以发行和出售可转让的债券预期票据,并可以不时地对该等票据进行再融资,但任何此类票据(无论是原始发行还是再融资)的最长到期日不得超过自原始票据发行之日起五年。该等票据应以董事会可能确定的方式出售,且该等票据以及规定发行该等票据的决议可以包含债券或任何规定发行债券的决议或条例可能包含的任何条款、条件或限制。债券预期票据的利息应在票据中规定的时间支付,并可以由附在票据上的息票表示,且应从支付该区债券利息的相同资金中支付。该等票据的本金可以从该区可用于此目的的任何资金中支付。如果该等票据或其任何部分尚未支付,则应从预期发行该等票据的下次债券出售所得款项中支付。规定发行债券预期票据的决议可以包含一项条款,即如果因任何原因该区的债券未能及时出售以提供资金支付任何未付票据,且如果该区的其他资金不可用于该等支付,则应按照规定支付债券的方式,每年在该区应税财产上征收税款,征收金额和年限可由该决议规定。如果债券预期票据通过征税支付,则相应金额的授权债券应被取消且此后不再发行。当该区债券发行且出售所得款项的任何部分将用于支付债券预期票据时,该等债券的到期日不得晚于根据第71951节规定的该等债券的最长允许年限,该年限自原始票据发行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