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105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在《水法典》本部分中提及“县书记员”时,除非另有说明,它指的是主要县的县书记员。

Section § 71051

Explanation

在本法律中,每当您看到“监事会”一词时,除非另有说明,它特指所涉主要县的监事会。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在本部分中使用时,“监事会”指主县的监事会。

Section § 71052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当此处使用“申请”一词时,它指的是根据《诺克斯-尼斯贝特法案》启动设立新区域程序的请求。该法案是《政府法典》的一部分,并规定了设立区域的指导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