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209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区域征收税款,以支付其义务,例如与其设立相关的费用和其他债务。税款金额必须遵守财产税法设定的限制。但是,如果区域在1971-1972或1972-1973财政年度没有征收税款,而是通过其他收入支付了其费用,则每年每100美元的评估财产价值,最高税款征收额为50美分。

区域可以按照本部分规定的方式征收税款,用于支付区域的任何义务,包括其组建费用以及为此发行的任何凭证。此征收金额不得超过《税收和赋税法典》中任何最高财产税率限制所允许的金额;但是,如果区域在1971-1972或1972-1973财政年度均未征收税款,且区域在这些年度产生了费用,而这些费用是从税收以外的收入中支付的,则最高征收额不得超过每年每百美元评估价值五十美分 ($0.50)。

Section § 7209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地区征收一种特别税,这种税必须在该地区内对所有纳税人或所有不动产统一征收。然而,未开发的地产(即“未改良地产”)可以按低于已开发的地产(即“已改良地产”)的税率征税。

地区可以依照《政府法典》第五编第一部第一部分第一章第3.5条(自第50075条开始)征收特别税。该特别税应统一适用于该地区内的所有纳税人或所有不动产,但未改良地产可以按低于已改良地产的税率征税。

Section § 72091

Explanation

如果区域(或其内部的改善区)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债券款项,董事会必须增税以确保能够偿还债务。这包括即将到期的本金和利息,即使这意味着必须在下一次常规税收之前采取行动。

如果区域的收入,或其中任何改善区的收入,不足以或经董事会判断可能因任何原因不足以支付区域或其任何改善区的任何债券债务的本金或利息(到期时),以及第71616节中规定的金额,董事会应按照本部分的规定,促使征收足以弥补该赤字并支付在下一次普遍征税所征收的税款收益可用之前将到期的该等本金和利息金额的税款。

Section § 72092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市政水区的董事会认为,其收入不足以支付运营费用、维护和债务等开支,并且该区已并入一个更大的大都市水区,那么他们必须设立一项税收来弥补差额。这项税收应足以覆盖所有必要的开支。

Section § 72093

Explanation

董事会负责确定每个财政年度为本区筹集资金所需的税率。该税率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法定限额。如果本区在1971-1972或1972-1973财政年度未征税,并且仍有由非税收入支付的费用,则最高征税额可达每100美元财产价值50美分。

董事会应确定在财政年度内需要通过征税筹集的金额,并应确定将征收的税率,以筹集本区所需的资金。董事会的这些行为构成对财产的有效评估以及对如此确定的税款的有效征收。本次征收的金额不得超过《税收和税务法典》中任何最高财产税率限制所允许的金额;但是,如果本区在1971-1972或1972-1973财政年度未征收任何税款,且本区在这些年度发生了费用,这些费用是从非税收入中支付的,则最高征收额不得超过每年每百美元评估价值五十美分 ($0.50)。

Section § 72094

Explanation
每年9月1日前,董事会必须告知县监事会和审计员该区的税率,以及截至7月1日已逾期60天或更长时间的任何未支付水费。如果财产所有者已书面请求,董事会必须提供此信息。

Section § 72095

Explanation
县审计员负责计算并记录一个区内每处财产需要缴纳多少区税。他们通过将董事会设定的税率应用于县评估名册上财产的评估价值来完成这项工作。

Section § 7209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用于偿还债券债务利息或本金的税款,必须从直接受益于该债务的财产中征收,具体由区董事会决定。对于区内其他用途,税款则从所有属于相关税种的财产中征收。

用于支付任何债券债务的利息或本金的税款,应征收于区内或其内部改良区内受益于该债券债务的财产,具体由董事会在宣布有必要承担该债务的决议中确定。用于区内其他目的的税款,应征收于区内所有财产或其中受特定税款约束的部分。

Section § 7209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意味着,如果你住在租用土地上的移动房屋里,并且移动房屋没有永久固定在土地上,那么你不需要为该区域的任何区级债务或改善项目支付财产税。

Section § 72097

Explanation
负责收税的县级官员,必须像收取县税一样收取区税,然后将收到的区税交给该区。

Section § 7209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地区通过发行债券承担债务,那么用于偿还该债务及其利息的税款,将作为留置权(即法律上的债权)附着在从该债务中受益的财产上。此外,法律明确指出,地区征收的任何其他税款也将作为留置权附着在地区内所有应缴纳这些特定税款的财产上。

用于偿还债券债务及其利息的税款,应作为留置权附着于董事会宣布有必要承担该债务的决议中所述的所有受益财产。地区用于其他目的的所有税款,应作为留置权附着于地区内所有应缴纳该特定税款的财产。

Section § 72099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地区税留置权与其他类型税收的留置权具有同等的效力和作用。这些留置权可以通过与强制执行州税和县税留置权相同的方法进行征收。

地区税留置权,无论是用于支付有担保债务及其利息,还是用于其他目的,应与其他税收留置权具有同等效力,且其征收可通过与州税和县税留置权强制执行所规定的相同方式强制执行。

Section § 72100

Explanation

如果物业的水费服务费逾期未付,这些费用可以计入其年度房产税,使其成为类似于税收留置权的物业留置权。这意味着这些费用被视为未付的房产税。但是,如果有人在房产税到期之前合法购买了该物业或拥有合法的留置权,则该留置权将不予附着,并且这些费用将通过其他方式收取。县将保留部分收取的款项,以弥补收取这些费用的成本,具体金额由县监事会和区董事会通过协议决定。

根据第72094条(c)款包含在拖欠和未付费用清单中的任何水费和其他服务费的金额,应计入并成为对拖欠水费的用水物业以及承担任何其他区服务费用的物业下次征收的年度税款的一部分,并应构成对该物业的留置权,其时间与方式与担保该年度税款的税收留置权相同。所有适用于市政从价税征收、收取和执行的法律均应适用于此类费用,但如果任何本应附有此类留置权的不动产已在税款第一期款项到期日之前转让或转让给善意有偿购买者,或如果善意有偿抵押权人的留置权已设立并附着于其上,则本条本应施加的留置权不应附着于该不动产,且与该物业相关的费用应转入无担保税款清单进行收取。县应从收取的费用中扣除足以补偿县因收取此类拖欠和未付费用而产生的成本的金额。此类补偿金额应由监事会与区董事会通过协议确定。

Section § 72101

Explanation

如果您拥有土地,并且有逾期超过60天未付的水服务费,地区必须通知您,因为这些费用可能成为您财产的留置权。

一个区应在水费和其他服务费(或两者兼有)的拖欠未付费用,根据第72100条可能成为该财产的留置权,且拖欠未付达60天时,通知土地所有权人。

Section § 72102

Explanation

如果您不支付水费或其他服务费,地区可以通过在县记录员办公室登记这笔欠款,使其正式生效。

一旦登记,这笔欠款就变成了一项留置权,即对您在该县拥有的所有财产的合法债权,其效力与法院判决相同。这项留置权有效期为10年,除非提前还清或解除。它也可以通过提交一份新的证明来延长10年,从而使留置权在您的财产上保持有效。

如果水费或其他服务费(或其中任何一项)仍未支付,地区可酌情决定,随时通过在任何县的县记录员办公室备案登记一份载明该等费用金额以及应负责人的姓名和地址的证明,以获得对未支付费用的担保。
自该证明备案登记之时起,须支付的金额连同利息和罚金,构成对该人拥有的或之后(且在留置权到期前)由其取得的该县所有不动产的留置权。该留置权具有判决留置权的效力、优先权和作用,并应自证明备案之日起持续10年,除非提前解除或以其他方式解除。该留置权可在自证明备案之日起10年内,或自留置权以本文规定的方式最后一次延期之日起10年内,通过在任何县的县记录员办公室备案登记一份新证明予以延长,且自该备案之时起,该留置权应在该县的不动产上延长10年,除非提前解除或以其他方式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