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选举是根据本部分的规定召集的一次选举,旨在向土地所有者提交关于是否应发行债券或再融资债券的问题。
特别选举召集
Section § 50801
这项法律规定,董事会必须在两种情况下组织特别选举:第一,如果董事会认为发行债券或再融资债券对本区有利;第二,如果本区超过半数的土地所有者签署的请愿书提交给秘书。
董事会应在以下任一情况发生时召集特别选举:
(a)CA 水法典 Code § 50801(a) 董事会认定发行债券或再融资债券符合本区的最佳利益,或
(b)CA 水法典 Code § 50801(b) 请求举行此类选举的请愿书,经本区超过半数土地所有者签署后,提交给秘书。
特别选举 债券发行 再融资债券
Section § 50802
本法律条文规定,当一个区将举行特别选举时,董事会必须通过两种特定方式告知公众。首先,他们需要在选举前至少21天,在该区内至少三个公共场所张贴通知。其次,他们必须在包含该区一部分的每个县的广泛阅读的报纸上刊登通知,并且这需要在选举前21天进行。
特别选举通知 公共张贴要求 21天通知期
Section § 50803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组织特别选举来决定该区是否应发行债券,选举通知必须包含具体细节。这些细节包括选举的日期和地点、拟发行债券的总金额以及将担任选举委员会成员的三名土地所有者或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特别选举 债券发行 区债券
Section § 50804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召开特别选举的程序,以决定垦区是否应发行再融资债券。此次选举的通知必须遵循特定格式,其中包括选举日期、涉及的金额以及被任命为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土地所有者姓名等详细信息。投票时间定为上午10点至下午4点,通知必须由垦区总裁和秘书签署,并加盖垦区印章。
当召开特别选举以决定是否发行再融资债券时,通知应基本采用以下形式:
“关于决定是否发行再融资债券的特别选举通知。
特此通知,在____垦区理事会于19__年____月____日召开的会议上,该理事会正式通过了一项决议和命令,决定于19__年____月____日____在该垦区____县____举行本区土地所有者的特别选举,以决定本区于19__年____月____日发行的未偿债券本金____美元 ($____)(到期日如下:____)是否应通过发行总本金为____美元 ($____) 的该垦区再融资债券(到期日如下:____)进行再融资。
另特此通知,该垦区的____、____和____三位土地所有者特此被任命为该选举的选举委员会成员。
该选举的投票站将于当日上午10时开放至下午4时。
兹证明该垦区的名称和印章,
于19__年____月____日。
于19__年____月____日。
(SEAL)
垦区第____号
经办人
总裁。
经办人
秘书。”
特别选举 再融资债券 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