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0700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一个地区的选举委员会由三名土地所有者或其法律代表组成。这些人由监事会指派,其中包括一名监察员和两名选举法官。

Section § 50701

Explanation
在每次选举之前,董事会必须确保一份特定名单的副本(如相关条款所述)得到准备、核实,并提交给负责管理选举的团队。

Section § 50702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选举委员会必须使用核证名册来确定每位选民可以投多少票。

选举委员会应使用提供给其的核证名册,以确定每位选民可投的票数。

Section § 507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选举委员会的成员在投票站开放时没有出现,在场的选民可以选择一位土地所有者或法定代表人来代替他们。

Section § 50704

Explanation

本法解释了选区选举中的投票方式,允许选民亲自或通过代理投票。您的投票权取决于您财产的某些评估或税费。如果征收了运营和维护评估费,您将根据您财产评估价值的每一美元获得一票。如果没有此类评估费,但有分期付款或收费,您的投票将基于这些金额。如果没有征收任何评估费、分期付款或费用,您将根据您拥有的每一英亩土地获得一票,并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整英亩。还有一项关于特别税征收的规定,其中投票基于土地和改良物的应税价值。

选区内的每位选民可以在任何选举中亲自或通过代理投票,并可按以下方式投票:
(a)CA 水法典 Code § 50704(a) 如果选区在选举发生前的日历年内,根据本分部第7部分第2章第3条(自第51320节起)的规定征收了运营和维护评估费,则每位选民有权针对选民或其委托人拥有的所有地块,根据该评估名册所示的评估价值的每一美元投一票。
(b)CA 水法典 Code § 50704(b) 如果选区在选举发生前的日历年内未根据本分部第7部分第2章第3条(自第51320节起)征收运营和维护评估费,但在此年内根据本分部第7部分第3章第2条(自第51510节起)命令支付原始或额外评估费的分期付款,或根据第50902节征收了费用和收费,则每位选民有权针对选民或其委托人拥有的所有地块,根据前一年征收的分期付款或费用和收费的每一美元投一票。
(c)CA 水法典 Code § 50704(c) 如果选区在选举发生前的日历年内既未征收运营和维护评估费,也未征收原始或额外评估费的分期付款,也未征收或命令支付费用或收费,则每位选民有权针对选民或其委托人在选区内拥有的每一英亩土地投一票,但如果选民或其委托人拥有的土地少于一英亩,则选民有权投一票,任何不足一英亩的部分应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整英亩。
(d)CA 水法典 Code § 50704(d) 当选区选择由监事会根据本分部第7部分第2章第4条(自第51360节起)代表选区对所有应税土地和改良物征收特别税时,则每位选民可以在任何选区选举中亲自或通过代理投票,并可根据选区土地所在各县的最新均衡税收名册确定,针对其或其委托人在选区内拥有的应税土地和改良物的每一美元价值投一票。
(e)CA 水法典 Code § 50704(e) 为本节目的而确定的所有权和拥有的英亩数,应根据选区土地所在各县的最新均衡税收名册确定。

Section § 50704.5

Explanation

如果一项财产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联权共有或按份共有方式共享的,任何一位共有人在向选举委员会提交一份证明后,都可以代表所有共有人投票。这份证明必须在伪证处罚的声明下签署,并明确所有共有人。同样,法定代表人也可以在提交一份类似的证明后,代表其委托人投票。

当地块以夫妻共同财产、联权共有或按份共有方式持有时,任何配偶、联权共有人或按份共有人在向选举委员会提交一份经伪证处罚声明认证的文件,明确投票所代表的配偶、联权共有人或按份共有人后,应被推定有权为该地块投出所有票数。法定代表人,在向选举委员会提交一份经伪证处罚声明认证的文件,明确委托人以及法定代表人的权限后,应被推定有权为该认证文件中明确的委托人投出所有票数。

Section § 50705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了区级选举的投票时间。投票站通常从上午10点开放到下午4点。但是,如果区内有500个或更多不同的业主,投票站可以从早上7点开放到晚上7点,并且这一点必须在选举通知中说明。如果选举不涉及其他地方政府的额外费用,投票站可以开放到晚上8点,并且这个延长时间也必须包含在选举通知中。

Section § 507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如果其理事会通过决议,就可以只使用邮寄选票举行选举。无论该区有多少合格选民,这项规定都适用。选举可以在另一条款中定义的常规选举日期举行,也可以在非既定日期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