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1870

Explanation

如果您支付了一笔因疏忽或文书错误而错误计算的评估款项,董事会有权随时退还该款项。

任何因疏忽或笔误而错误作出的评估,经董事会命令,可在支付后任何时间予以退还。

Section § 51871

Explanation

如果法院裁定土地评估费的某笔付款或分期付款无效,任何提前支付了这笔款项的人,可以从县财务官那里获得退款,或者将其付款抵扣到同一笔评估费的未来分期付款中。

当对区内土地征收评估费后,且由委员会或县财务官要求支付的任何评估费分期付款被任何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定无效时,任何人在该要求被裁定无效之前支付的分期付款(包括罚款和利息),可由评估清单备案所在县的财务官,在已支付无效要求的那笔评估费上予以抵扣,并应适用于支付该地块上任何后续要求支付的评估费分期付款;或者,经要求,县财务官应将裁定无效的分期付款金额退还给支付该款项的人。

Section § 51872

Explanation
如果一块房产因某人未支付评估分期款而被县财务官出售,并且后来法院裁定该评估实际上无效,那么法院可以取消与该出售相关的一切。这意味着他们可以撤销所有已采取的行动,取消销售凭证,以及因该出售而产生的任何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