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1380

Explanation
如果法院裁定一项复垦评估(用于改善或恢复土地的费用)无效,可以发布一项新的评估来弥补原无效评估旨在筹集的费用。或者,可以进行一项新的评估,以公平地将费用分摊给受影响的土地地块。

Section § 51381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当财产被重新评估时,它将根据其从早期评估旨在资助的垦殖工程中获得的利益,收取之前评估的一部分费用。简单来说,地块受益越多,支付的费用就越多。

Section § 51382

Explanation

当需要进行新的评估或重新评估时,必须由监事会选定的评估专员来执行。这个过程应遵循与最初评估相同的程序,包括其批准和收取。

新的评估或后续的重新评估应由监事会根据第 (51230) 条的规定任命的评估专员进行,并应以与原始评估相同的方式进行、批准和收取。

Section § 5138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项用于土地复垦的评估费被认定无效,那么已经支付了部分评估费的土地所有者将获得一笔抵扣。这笔抵扣款项,将包含自付款之日起的法定利息,并会用于抵扣未来对该特定地块征收的任何费用。县财务官负责办理这项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