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063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董事会必须选出其一名成员担任主席,并选出其一名成员或其他人担任秘书。

Section § 5063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秘书负责董事会的办公室运作。他们必须记录所有会议纪要,验证需要主席签字的文件(债券除外),并追踪本区的所有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