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利息权证时,委员会应在旧权证的背面背书,注明利息已支付至签发该利息权证之日。
注销与再发行强制性
Section § 53220
如果你持有的即期付款凭证已逾期一年或更久,或者定期付款凭证已逾期一年,你可以要求委员会注销它。委员会会给你一张面值相同的新凭证,并另外给你一张支付应计利息的凭证。或者,委员会也可以处理你提出的利息索赔,并专门为此签发一张凭证。
即期付款凭证 逾期付款凭证 定期付款凭证
Section § 53223
本法律规定,利率凭证必须明确说明其是为特定凭证的利息而签发的,并包含日期范围。
利率凭证应注明其是针对第____号凭证的利息而开具的,至____(日期)。
利率凭证 特定凭证 日期范围
Section § 53224
这条规定指出,当董事会签发利息凭证(这本质上是支付利息的款项)时,他们必须通知县财务主管。财务主管随后会在其凭证登记簿中记录,已针对促使签发该利息凭证的特定凭证支付了利息。
董事会签发利息凭证时,应通知县财务主管,县财务主管应在其凭证登记簿上注明,已就签发该利息凭证所针对的凭证支付了利息。
利息凭证 县财务主管 凭证登记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