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307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解释说,用于维修基金的“支付令”(如第 (51546) 条所规定)应当指明它是从该基金中提取的。重要的是,它不需要遵循本章第 (2) 条所规定的格式。

根据第 (51546) 条,针对维修基金的支付令应指明其系由此开具并应从中支付,且无需采用本章第 (2) 条所规定的形式。

Section § 5307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向县司库提交一份要求从维护基金中付款的凭证,而基金中没有足够的钱来支付,那么县司库必须在这份凭证上批注,表明资金不足。

Section § 53072

Explanation
如果支付令状提交时没有可用资金,县财务主管会将其与该区其他令状分开单独登记。该令状将从登记之日起开始计息,利率由理事会根据另一项法律规定确定。

Section § 5307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阐明了在特定区域内,要求令状(一种财务义务)应如何支付。支付款项必须来自指定的维护基金,并且这些令状的清偿方式可以是按照其登记的顺序,或者是所有令状持有人之间书面约定的顺序,前提是县财务主管批准该协议。

根据本条规定发出的要求令状,只能从维护基金中支付,并且,在登记后,可以按照其登记顺序支付,或者按照该区所有未偿付要求令状持有人书面同意的顺序支付,但须经县财务主管批准该协议。

Section § 5307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关于支付或续期即期令状的规则(这些规则在法律的其他特定部分有详细说明),也适用于根据本节发出的任何令状。简而言之,即期令状的相同程序和要求也适用于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