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09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聘请像工程师这样的专家,来勘测和规划该区内土地复垦所需的工作。他们还负责估算复垦的成本。

一个区可以雇佣工程师及其他人员,对该区土地复垦所需的工程进行勘测、规划、定位和报告,并估算其成本。

Section § 509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雇用为实现其目标所需的任何专业或支持服务。董事会有权决定需要哪些帮助。

一个区可以获得为实现其目的所必需的专业服务及其他服务,并可聘用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协助。

Section § 5095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域聘请农业专家和必要的助理人员来协助完成特定任务。这些任务包括监督区域土地的灌溉或保护工作,就提高土地生产力和农业管理实践向农民提供建议,开展董事会规定的实验,以及履行其他有益于区域居民的职责。

区域可聘用农业及相关事务专家以及其认为必要的助理人员,以从事以下任何事项:
(a)CA 水法典 Code § 50952(a) 监督区域土地灌溉或保护工程的建设。
(b)CA 水法典 Code § 50952(b) 就提高此类土地生产力的方法或任何农业管理事项,向土地所有者或任何从事区域土地耕作的人提供建议。
(c)CA 水法典 Code § 50952(c) 按照董事会的规定开展实验。
(d)CA 水法典 Code § 50952(d) 按照董事会的规定,为区域居民的普遍福祉履行职责。

Section § 509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发行支付令或收取摊派费的地区聘请一名办事员。这名办事员在县财务主管的指导下工作,其职责是处理支付令的登记和支付,以及摊派费的征收和收取。

发行支付令或征收或收取摊派费的地区可以聘用一名办事员,该办事员在县财务主管的指导下,负责处理与支付令的登记和支付以及摊派费的征收和收取相关的事宜。

Section § 5095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书记员每年为其服务获得的报酬。报酬金额取决于区域的土地面积。如果区域没有未偿债券,费率为每英亩一分半。如果区域发行了债券,报酬则增加到每英亩三分。土地面积的确定依据是区域的记录,如果区域记录无法提供,则依据县选举官员的记录。

Section § 50955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想雇佣一名办事员并报销相关费用,县财务主管需要批准。

Section § 5095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董事会负责每六个月从区资金中支付文员服务费用,但前提是必须提交一份合规的申请。

Section § 50957

Explanation
如果委员会未对一项有效的书记员雇佣费用索赔进行支付,他们将不得不额外支付10%。此外,每月还会额外增加2%,直到他们最终支付为止。

Section § 5095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县级官员不得就其办理与权证登记和支付或评估征收相关的工作收取或接受任何费用。但是,如果县财务主管在执行这些任务时产生了合理的开支,这些开支可以从区(县)的资金中报销。

Section § 50959

Explanation

监事会成员及其书记员,对于与本分部相关的任务,除了他们通常的薪资外,不能赚取额外报酬。

任何监事会成员或该监事会的书记员,除其正常薪资外,不得因根据本分部提供的服务而收取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