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为了实现本章的目标,需要建设一个比公共机构提议建设的规模更大的项目,州可以参与该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并且在参与过程中,应根据与该机构商定的条款,为分配给州的那些项目成本提供资金,以期项目能以最低的总支出实现最大的水资源开发目标。
国家对地方项目的财政援助国家参与项目
Section § 12886
当需要一个更大的水利项目来满足州水资源开发目标,并且该项目规模超出公共机构原计划时,州政府可以介入。州政府可以协助项目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它将根据与相关机构商定的条款,分担州政府应承担的项目成本。这样做的目的是以最少的总开支实现最佳的水资源开发成果。
水利项目开发 州参与 公共机构合作
Section § 12886.2
本节指出,在参与项目时,部门可以根据与相关机构达成的协议,灵活负责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工作,例如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或维护。
参与根据本条规定开展的项目时,该部门可根据与该机构商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地承担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或维护工作。
项目参与 部门职责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