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84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防洪或流域保护项目包含娱乐或野生动物用途的功能,并且立法机关授权支付时,州政府将承担这些功能非联邦资本成本的一半。如果项目属于《公法89-72》的规定范围,州政府可以根据具体指导方针帮助实现这些效益。

此外,在州政府投入任何资金之前,州政府部门或垦殖委员会必须确保发起项目的地方机构保证公众可以进入项目所涉及的土地和水域。

如果防洪或流域保护项目包含娱乐和渔业及野生动物改善功能,并且此类支付经立法机关特别授权,则州政府应支付项目娱乐和渔业及野生动物改善功能非联邦资本成本的50%;但是,如果项目受《公法89-72》条款的约束,州政府可根据《公共资源法典》第5094.3条(c)款的规定,合作实现此类效益。
部门或垦殖委员会,就其各自管辖下的项目而言,应在州政府根据本章参与任何费用之前,从项目发起地方机构获得保证,以确保公众可进入项目土地和水域。

Section § 1284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每年州政府预算必须拨出足够的资金,以支付所有与防洪项目相关的开支。这包括直接拨给防洪机构的资金,以及州政府直接征用必要财产或资源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