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400

Explanation
本法律的正式名称是“开放透明水数据法案”。

Section § 124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强调加州需要建立一个开放平台,整合现有的水资源和生态数据。这将帮助水资源管理者和使用者在用水和水资源可用性方面做出明智决策,尤其是在干旱时期。

州政府认为,通过使水数据更易于访问、利用开源平台和改进技术,有机会增强各实体之间的透明度和协作。这些努力包括试点项目,旨在在线公开水质数据。该法律强调保持水数据开放和互操作性的重要性,以鼓励创新和科学进步。

此外,任何使用州资金或由承包商管理的水数据都应保持公开可访问,而无需创建昂贵的新的集中式数据库。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以下所有事项:
(a)CA 水法典 Code § 12401(a) 最近的干旱表明,加利福尼亚州需要将现有的水资源和生态数据整合到一个权威的开放获取平台中,以帮助水资源管理者更有效地运行加利福尼亚州的水系统,并帮助水资源使用者根据水资源的可利用性和分配情况做出明智的决策。
(b)CA 水法典 Code § 12401(b) 州和联邦的领导、通过开放透明的数据访问提高商业、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意识,以及改进的技术和开源平台的可用性,创造了一个加利福尼亚州应抓住的独特机会,以整合并增加对现有水数据的访问。
(c)CA 水法典 Code § 12401(c) 加利福尼亚州正在努力增加对州机构收集的水数据的访问。州委员会正在试点一个项目,通过开放数据门户在线提供水质数据集。该门户创造了一个机会,可以促进州机构之间的协作,共享和整合现有数据集,通过数据驱动的决策改进州机构的运营,并提高透明度和问责制。
(d)CA 水法典 Code § 12401(d) 州机构应促进水数据的开放性和互操作性。使公众能够访问、发现和使用信息可以促进创业、创新和科学发现。
(e)CA 水法典 Code § 12401(e) 使用州资金开发和收集的水数据和信息技术工具及应用程序应向公众开放。州政府将数据管理委托给承包商不应导致公众失去对其自身信息的访问权。
(f)CA 水法典 Code § 12401(f) 开源工具的可用性使得访问和探索水资源和生态数据变得更加容易,并且可以促进创建在线集成水数据平台,而无需创建昂贵的新集中式数据库。

Section § 12402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加州法规中与水资源管理部分相关的关键术语。它解释说,“部门”指的是水资源部,“元数据”是描述其他数据的数据,“平台”指的是全州综合水数据平台,而“州委员会”指的是州水资源控制委员会。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部分条款的解释应遵循以下定义:
(a)CA 水法典 Code § 12402(a) “部门”指水资源部。
(b)CA 水法典 Code § 12402(b) “元数据”指描述数据的数据。
(c)CA 水法典 Code § 12402(c) “平台”指第12415节所述的全州综合水数据平台。
(d)CA 水法典 Code § 12402(d) “州委员会”指州水资源控制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