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733

Explanation

这项法规要求部门审查各机构制定的地下水可持续性计划,以确保它们符合特定的法律标准并可能实现可持续性目标。如果一个机构为一个流域制定了多个计划,所有计划将一并审查,以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并有效实现可持续性目标。此外,部门还必须评估某个计划是否对邻近流域实现其可持续性目标的努力产生负面影响。

(a)CA 水法典 Code § 10733(a) 部门应定期审查地下水可持续性机构根据本部分制定的地下水可持续性计划,以评估计划是否符合第10727.2节和第10727.4节,并可能实现地下水可持续性计划所涵盖流域的可持续性目标。
(b)CA 水法典 Code § 10733(b) 如果一个地下水可持续性机构为一个流域制定了多个地下水可持续性计划,部门应评估这些计划是否符合第10727.2节、第10727.4节和第10727.6节,并且共同可能实现地下水可持续性计划所涵盖流域的可持续性目标。
(c)CA 水法典 Code § 10733(c) 部门应评估地下水可持续性计划是否不利影响邻近流域实施其地下水可持续性计划的能力,或阻碍邻近流域实现可持续性目标。

Section § 10733.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要求加州水资源部在2016年6月1日前制定规则,用于评估和实施地下水可持续性计划及相关协议。

这些规则应明确计划的必要组成部分和最佳实践。它们可以更新以纳入新的管理实践。规则还必须规定评估水资源可用性和使用情况的方法,并考虑历史数据。此外,该部门还必须制定审查地下水管理替代方案的规则。

这些规则将作为紧急措施颁布,在修订前一直有效,并且不受行政法办公室的审查。在最终确定之前,法律要求通过在加州不同地区举行的会议征求公众意见,法规草案需提前30天在线公布。

(a)Copy CA 水法典 Code § 10733.2(a)
(1)Copy CA 水法典 Code § 10733.2(a)(1) 截至2016年6月1日,部门应根据本章制定法规,用于评估地下水可持续性计划、地下水可持续性计划的实施以及协调协议。
(2)CA 水法典 Code § 10733.2(a)(2) 该法规应明确第10727.2、10727.4和10727.6节中规定的必要计划组成部分,以及其他有助于地方机构制定和实施地下水可持续性计划和协调协议的信息。
(b)Copy CA 水法典 Code § 10733.2(b)
(1)Copy CA 水法典 Code § 10733.2(b)(1) 部门可以更新法规,包括纳入根据第10729节确定的最佳管理实践。
(2)CA 水法典 Code § 10733.2(b)(2) 根据(a)款第(1)项通过的法规应明确适当的方法和假设,用于确定有关水文、用水需求、影响地表水可用性的监管限制、以及向流域内机构或用水户供应地表水的不可靠性或减少的基线条件,以及这些条件对实现可持续性的影响。衡量不可靠性和减少的基线应包括向流域内机构或用水户供应地表水的历史平均可靠性和供应量。
(c)CA 水法典 Code § 10733.2(c) 截至2016年6月1日,部门应制定法规,用于评估根据第10733.6节提交的替代方案。
(d)CA 水法典 Code § 10733.2(d) 部门应根据《行政程序法》(《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章第3.5节(第11340节起))通过本节授权的法规,包括其任何修订,作为紧急法规。这些法规的通过属于紧急情况,行政法办公室应将其视为对立即维护公共和平、健康和安全或普遍福祉所必需。尽管有《行政程序法》的规定,部门根据本节通过的紧急法规不应受行政法办公室的审查,并应保持有效直至部门修订。
(e)CA 水法典 Code § 10733.2(e) 在根据本节通过法规之前,部门应举行三次公开会议以征求公众意见。部门应在公开会议前至少30天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公布法规草案。一次会议应在加利福尼亚北部举行,一次会议应在加利福尼亚中央谷地举行,一次会议应在加利福尼亚南部举行。

Section § 10733.4

Explanation

当制定地下水可持续发展计划后,必须提交给部门审查。如果一个盆地有多个计划,这些计划必须在提交前覆盖整个盆地。准备就绪后,这些计划以及关于其合规性的解释和机构间的协调协议,必须联合提交。部门随后会将这些计划在其网站上公布,供公众在60天内提交意见,并在两年内审查这些计划以进行评估并提供反馈。然而,机构可以在部门评估之前开始实施其计划。

(a)CA 水法典 Code § 10733.4(a) 地下水可持续发展计划通过后,地下水可持续发展机构应根据本章规定将该计划提交给部门审查。
(b)CA 水法典 Code § 10733.4(b) 如果地下水可持续发展机构为一个盆地制定了多个地下水可持续发展计划,则(a)款要求的提交应在整个盆地被地下水可持续发展计划覆盖后方可进行。当整个盆地被地下水可持续发展计划覆盖时,地下水可持续发展机构应联合向部门提交以下所有文件:
(1)CA 水法典 Code § 10733.4(b)(1) 地下水可持续发展计划。
(2)CA 水法典 Code § 10733.4(b)(2) 关于这些地下水可持续发展计划如何共同实施以满足整个盆地第10727.2、10727.4和10727.6节规定的解释。
(3)CA 水法典 Code § 10733.4(b)(3) 地下水可持续发展机构之间为确保整个盆地地下水可持续发展计划协调实施的协调协议副本。
(c)CA 水法典 Code § 10733.4(c) 收到地下水可持续发展计划后,部门应将该计划发布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并提供60天时间供公众向部门提交关于该计划的意见。
(d)CA 水法典 Code § 10733.4(d) 部门应在地下水可持续发展机构提交地下水可持续发展计划后两年内对其进行评估,并发布一份计划评估报告。该评估报告可包括为解决部门发现的任何缺陷而建议的纠正措施。
(e)CA 水法典 Code § 10733.4(e) 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禁止地下水可持续发展机构在部门对地下水可持续发展计划进行评估和审查之前实施该计划。

Section § 10733.6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加州地方机构可以提出地下水管理替代方案,如果他们认为该方案符合州政府可持续水管理的目标。替代方案可以是现有的管理计划、法院裁决下的管理,或者至少十年内流域可持续运行的可靠历史记录。每个替代方案都必须由持证专业人士提供文件证明。这些提案必须在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前以及此后每五年提交给水资源部。水资源部将评估该替代方案是否符合地下水管理的具体法律要求。如果流域不合规,该替代方案将不被接受。

(a)CA 水法典 Code § 10733.6(a) 如果地方机构认为分节 (b) 中所述的替代方案符合本部分的宗旨,该地方机构可将该替代方案提交给部门,由其评估和审查该替代方案是否符合本部分对该流域的宗旨。
(b)CA 水法典 Code § 10733.6(b) 替代方案可以是以下任何一种:
(1)CA 水法典 Code § 10733.6(b)(1) 根据第 2.75 部分(自第 10750 条起)制定的计划,或授权地下水管理的其他法律。
(2)CA 水法典 Code § 10733.6(b)(2) 根据裁决行动进行的管理。
(3)CA 水法典 Code § 10733.6(b)(3) 对流域状况的分析,证明该流域在至少 10 年的时间内一直在其可持续产量范围内运行。提交本段所述的替代方案应包括一份由州许可的注册专业工程师或地质学家准备并加盖其印章的报告。
(c)CA 水法典 Code § 10733.6(c) 地方机构应不迟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并在其后每五年提交一次本节规定的替代方案。
(d)CA 水法典 Code § 10733.6(d) 分节 (a) 要求的评估应包括评估该替代方案是否位于符合第 2.11 部分(自第 10920 条起)的流域内。如果替代方案位于不符合第 2.11 部分(自第 10920 条起)的流域内,部门应认定该替代方案不符合本部分的宗旨。

Section § 10733.8

Explanation

部门每五年必须审查提交的地下水可持续性计划或替代方案,以确保它们符合地下水管理的目标。他们将评估这些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它们是否正在实现可持续性目标。部门将为每个区域提供一份评估报告,重点关注进展情况,并在必要时提出修改建议。

至少在根据第 (10733.4) 条首次提交计划后,部门应每五年审查一次根据第 (10733.6) 条提交的任何现有地下水可持续性计划或替代方案,以及相应地下水可持续性计划的实施情况,以确保其符合本部分规定,包括实现可持续性目标。部门应针对已根据本章提交计划或替代方案的每个流域发布一份评估报告,重点评估该流域在实现可持续性目标方面的进展。评估报告可包括为解决部门发现的任何不足之处而建议的纠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