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1575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该部门在州内或州外,通过购买或征用等方式,获取土地、水权和电力资源等各种资源。他们这样做是为了有效地建设、维护和运营项目。此外,当现有设施被征用或毁坏时,本节还涉及更换或提供新设施。

Section § 11576

Explanation
本法律阐明,在计算建设项目总成本时,必须同时包括建筑费用和购置任何必要财产的相关成本。这些财产成本被视为项目整体资本支出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

Section § 11577

Explanation
本节确保部门或任何州机构使用征用权获取财产的权利不受本章任何内容的限制或约束。

Section § 11578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允许一个部门,如果它为了水利项目或研究等目的租赁或拥有不动产的权利,可以承诺保护业主免受因这些活动而产生的任何损害或风险。该部门还可以购买保险,以应对与这些协议相关的任何潜在损失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