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拟议区域内设立一个或多个区域的独立请愿书,以实现第55650节中规定的任何目的,可与设立请愿书同时并一并提交给监事会。
设立区域的设立与行政区的设立
Section § 55200
如果您正在请愿设立一个用于特定目的的新区域,您也可以同时提议在该区域内设立特定的分区。这可以通过向监事会提交一份单独的请愿书来完成,该请愿书与主要的区域设立请愿书一并提交。
区域设立 分区创建 独立请愿书
Section § 55201
本法律条文解释道,当人们希望在一个水区内设立一个或多个特殊区域时,他们所遵循的程序必须符合法律的另一部分中的具体规定。设立这些区域的步骤被视为独立于设立主要水区本身的步骤。
区域设立 水区 申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