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5400

Explanation
本条法律明确规定,就本章而言,1911年改进法案中的某些术语,其具体含义应以本条的定义为准。

Section § 554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城市”这个词也包括县水务区。

“城市”指并包括县水务区。

Section § 5540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将“市议会”或“立法机构”定义为负责监督县水务区的管理机构。

“市议会”或“立法机构”指并包括县水务区的管理机构。

Section § 55403

Explanation

就县水务区而言,“书记员”一词指该区管理机构的秘书。

“书记员”指并包括县水务区管理机构的秘书。

Section § 55404

Explanation

本节将“议事厅”定义为县水厂区管理机构为其例行会议选定的地点。

“议事厅”指的是并包括县水厂区管理机构指定用于举行其例行会议的场所。

Section § 5540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定义“司库”特指县司库。

“司库”指并包括县司库。

Section § 554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明确了“街道总监”或“街道主管”的含义,即指县测量员。

“街道总监”或“街道主管”指并包括县测量员。

Section § 55407

Explanation
“通行权”一词指的是任何一块土地,县水务区已获准使用这块土地来满足其任何目的。

Section § 55408

Explanation
如果某项法律提及市政官员或事务,它也适用于县水务区的官员和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