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5010

Explanation
本节指出,除非另有说明,本章中列出的规则用于解释水法典的本部。

Section § 55011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在此语境下,一个词语的定义也适用于它的不同形式或变体。

词语的定义适用于其任何变体。

Section § 55012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区”一词,指的是根据《县水务区法案》或本分部设立的任何县灌溉区或县水务区。

Section § 55013

Explanation

本节将“董事会”定义为一个区的管理机构。

“董事会”指一个区的管理机构。

Section § 55014

Explanation

本法将“县”定义为区域或潜在区域所在的具体县。

“县”指区域或拟议区域所在的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