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区可以在区内以与灌溉区设立改善区相同的方式设立。设立后,此类改善区应以相同的方式进行管理,并应具有与灌溉区内改善区相同的权力。
财务规定改善区
Section § 31575
本法律规定,改善区可以在一个区内设立,其设立过程与灌溉区设立改善区的方式相同。一旦设立,这些改善区将以相同的方式运作,并拥有与灌溉区内改善区相同的权力。
改善区 设立程序 灌溉区
Section § 31577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针对特定区域改进的评估费(即收费)应以与区内年度税款几乎相同的方式处理。唯一的例外是,这些评估费需要遵循灌溉区内改善区所使用的程序。
区内改善区的评估费应与该区成立目的的年度税款同时征收、收取和执行,并尽可能以相同的方式进行,但该评估费的制定方式应与灌溉区内改善区所规定的方式相同。
改善区 评估费征收 评估费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