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1370

Explanation

当区域董事会决定需要通过发行债券来承担债务时,它必须发布一项决议,说明为何需要这笔债务、债务的目的、总金额以及公开听证会的详细信息。在这次听证会上,他们将讨论由这笔债务资助的项目是会使整个区域受益,还是仅使一部分受益。如果只有区域的一部分受益,他们将具体说明是哪一部分。

每当董事会认为本区域有必要承担债券债务时,应通过决议阐明以下所有事项:
(a)CA 水法典 Code § 31370(a) 债务必要性的声明。
(b)CA 水法典 Code § 31370(b) 拟议债务将要承担的目的。
(c)CA 水法典 Code § 31370(c) 拟议债务的金额。
(d)CA 水法典 Code § 31370(d) 董事会就以下问题举行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1)CA 水法典 Code § 31370(d)(1) 目的的实现将使区域的全部受益,还是仅一部分受益?
(2)CA 水法典 Code § 31370(d)(2) 如果仅区域的一部分受益,那么是哪一部分将如此受益?

Section § 31371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即将举行的听证会通知必须至少提前两周公布。秘书负责确保该通知要么在当地报纸上刊登,要么在没有当地报纸的情况下,在该区内的三个公共场所张贴。

Section § 3137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解释,当一个区发布或张贴决议时,必须附带一份由秘书签署并加盖区印章的通知。该通知需确认听证会将在决议中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在听证会上,包括区内业主在内的所有利害关系人,都可以就决议中提出的问题发表意见。

已发布或张贴的决议副本应附带一份由秘书签署并加盖区印章的通知,内容如下:
(a)CA 水法典 Code § 31372(a) 决议中提及的听证会将在决议中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
(b)CA 水法典 Code § 31372(b) 在该时间和地点,任何利害关系人,包括在该区拥有财产的所有人,将就决议中提出的问题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