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3200

Explanation
本法被称为《科斯塔梅萨区合并法》。

Section § 33201

Explanation

本法律强调,科斯塔梅萨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和用水户高效利用和节约用水至关重要。鉴于奥兰治县的水问题具有独特性,因此需要一部特别法律。其目标是重组水的供应、储存和使用方式,以避免浪费和重复建设,从而使整个系统更加经济高效。

本州及其人民拥有首要和至高无上的利益,旨在确保科斯塔梅萨市、纽波特高地灌溉区、费尔维尤县水区以及纽波特梅萨县水区的居民、业主和用水户能够最大限度地高效利用和节约本地水和进口水,并能经济地实现。调查表明,科斯塔梅萨地区和奥兰治县的供水问题是该地区特有的,特此声明,普通法律不适用于此。特此声明,为妥善重组供水、蓄水、节水和用水,有必要通过本部分,以提供消除昂贵且浪费的水系统重复建设的手段,并确保更高的管理经济性和效率。

Section § 3320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解释了科斯塔梅萨市及其周边地区供水的历史背景。它提到,在不同时期成立了各种供水区,包括纽波特高地灌溉区、费尔维尤县水区和纽波特梅萨县水区。这些区域与科斯塔梅萨市之间存在重叠,形成一个连续的区域。拟议的科斯塔梅萨县水区将把科斯塔梅萨市的几乎所有区域纳入其边界内。

科斯塔梅萨市于1953年6月29日注册成立,主要目的是提供市政职能和服务,包括为其区域提供供水;纽波特高地灌溉区于1918年8月5日成立,主要目的是为其土地和居民提供供水;费尔维尤县水区于1946年10月5日成立,主要目的是为其土地和居民供水;纽波特梅萨县水区于1954年7月26日成立,主要目的是为其土地和居民供水并取代纽波特梅萨灌溉区;这些区域中的一些存在部分或全部重叠,并且所有区域和该市形成一个单一的连续单元,具有完全的连续性。新的科斯塔梅萨县水区(如果成立)将把科斯塔梅萨市的绝大部分区域纳入其边界内。

Section § 33203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法律的某一部分是基于州宪法第十一编第13条所赋予的特定权力。

本部分是部分依据本州宪法第十一编第13条明文授予的权力而制定的。

Section § 33204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在解释本部分法律时,应以支持根据其采取的任何行动或程序的方式来理解。简单来说,就是如果规则是用于合法目的,就应该对其进行有利的解释。

本部分应被宽泛解释,以支持根据本部分采取的任何及所有程序。

Section § 33205

Explanation
本条旨在确保参与合并的任何水务区或科斯塔梅萨市的债券持有人或债权人的权利受到保护,不会因本立法而受到负面影响。

Section § 332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科斯塔梅萨市通过转让其供水系统和相关设备,并为新区域的运营提供资金,从而参与组建新区域。

Section § 332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将“科斯塔梅萨县水区”的名称更改为“梅萨综合水区”。任何时候提到旧名称,都应理解为指代新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