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与宗旨总则隆皮科县水区
Section § 31144
圣克鲁斯县隆皮科县水区拥有特定权力,以确保废水系统不会污染圣洛伦佐河等水源。他们可以进行与水资源利用和水质相关的研究、测试和检查,以解决污染问题。
水区还可以要求拥有现场废水处理系统的人注册这些系统并支付年度费用以弥补成本。对于提交给圣克鲁斯县的任何此类系统许可证申请,水区需要进行审查和评论。
此外,水区可以制定法规,保护水资源免受污染,确保水质清洁可用。这些规定不得与现有的州或县法律相冲突,并且需要在公开听证会上进行讨论。
Section § 31144.1
这项法律规定,区域必须立即采取行动,以遵守其区域内所有与水污染或废水处理相关的法律。授权的区域代表可以进入任何设有废水处理系统的物业,以检查系统或收集样本。他们可以在获得业主许可、出示证件或在必要时获得检查令的情况下进行。
Section § 31144.2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违反了区域关于水务的规定,区域可以将其视为公共滋扰,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如果违反者拥有该物业,解决问题的费用可以成为一项留置权,这就像对该物业的一种法律主张。
如果区域为消除滋扰产生了任何费用,这些费用可以作为留置权计入该物业的年度税款中。该留置权具有与税收留置权相同的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在税款到期之前,该物业已出售给善意买家,或者存在产权负担(例如抵押贷款),则该留置权将不适用于新业主。相反,这些费用将单独收取。任何收取的资金都将归还给区域的资金。
Section § 31144.3
如果您拥有的房产上有一个被视为公共滋扰的现场废水处理系统,您可以请求该区进行修理或更换。如果修理可行,该区董事会可酌情进行必要的工程。
受雇进行修理的工人可以就其工作和材料在您的房产上设定留置权,这实质上是就其投入的努力,对您的房产主张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
或者,董事会可以设定修理费用,允许在最长15年内分期偿还,年利率上限为8%。这种分期付款计划也可以构成您房产上的留置权。
如果房产所有人以及任何其他留置权人(如果不是该区)同意,董事会可以根据留置权的价值发行一种债券。这种债券可以出售,其条款和利率由董事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
Section § 31144.5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开展项目,以预防、减轻或控制圣洛伦佐河及其附近水域等地区的水污染。如果这些项目被认为符合公共利益,甚至可以在征得所有者同意的情况下在私人土地上进行。
这些项目的费用可以根据《街道和公路法典》中的特定法律程序进行评估和收取,以确保项目获得适当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