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6480

Explanation
一旦提交了成立区域的申请,董事会必须宣布举行一次听证会。这次听证会将讨论是否应该实施一项特别评估——这本质上是向业主收取费用以资助某个项目。听证会通知将包含项目计划、成本估算和拟议评估金额等详细信息。

Section § 3648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解释了如何就拟议的分配区听证会通知相关人员。它要求通知必须在该区内的三个公共场所张贴,在当地报纸上连续两周刊登,并使用其最后已知地址邮寄给该区内的所有土地所有者。这些通知必须在听证会日期前至少20天发出。

Section § 36482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在听证会上,董事会听取与设立配水区各个方面相关的异议的程序。具体而言,他们会审议关于请愿书、配水区设立、纳入土地、计划和规范、成本估算、拟议评估以及这些评估如何在土地所有者之间分配的异议。

在听证会上,董事会应听取对其收到的以下任何异议:
(a)CA 水法典 Code § 36482(a) 请愿书。
(b)CA 水法典 Code § 36482(b) 配水区的设立。
(c)CA 水法典 Code § 36482(c) 拟纳入配水区的土地。
(d)CA 水法典 Code § 36482(d) 计划和规范。
(e)CA 水法典 Code § 36482(e) 成本估算。
(f)CA 水法典 Code § 36482(f) 拟议的评估。
(g)CA 水法典 Code § 36482(g) 评估的分配。

Section § 36483

Explanation
在听证会期间,董事会可以修改拟议分配区的具体内容,例如从最初申请的土地中排除一部分,或者根据需要增加更多土地。

Section § 36484

Explanation
如果新的土地被加入到分配区,关于此纳入的听证会必须延期。新增土地的所有人需要至少提前20天被亲自告知该土地被纳入该区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