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54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赋予各区权力,可以做任何需要做的事情,以有效落实本部中规定的规则和目标。

Section § 354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地区管理水系统的所有方面,以满足灌溉、家庭用水、工业或城市服务等各种需求。该地区可以负责从规划、建设到维护和维修生产、储存和输送水所需的设施。它还涵盖任何相关的排水或复垦项目。

一个地区可以购置、规划、建造、维护、改善、运营和维修必要的工程,用于水的生产、储存、输送和分配,以满足灌溉、生活、工业和市政用途,以及任何与之相关或附带的排水或复垦工程。

Section § 354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地区打算用债券资金来建设灌溉项目,那么在签订合同或开始施工之前,必须先举行一次选举,来决定是否发行这些债券。

如果建设成本由地区债券收益支付,则地区不得签订灌溉工程建设合同,也不得由地区雇员建设灌溉工程,除非已举行选举以决定是否发行该等债券。

Section § 35403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区域订立协议,以其灌溉系统、运河、通行权或其他自有财产,换取接收和使用由另一方提供的水的权利。

区域可以订立并履行任何协议,根据本部分第5章转让或交付其拥有或取得的任何灌溉系统、运河、通行权或其他财产,以换取接收和使用由另一方提供给区域的水或供水的权利。

Section § 354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为了与其目的相关的活动而进入任何土地。简单来说,如果一个区需要在其管辖范围内的土地上进行维护或检查等工作,它有权进入该土地以履行其职责。

区可为本区的目的进入任何土地。

Section § 354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域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任何财产,取得并持有合同、租赁以及其他与财产相关的法律文件。

Section § 354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区域由其主席和秘书签署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以履行区域的职责。它还允许区域的董事会根据其设定的条件,授权给区域的官员和雇员代表区域签署合同。

Section § 354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提起或继续法律行动,以实现其目标或维护其利益。它还允许该区对任何针对其提起的法律案件进行辩护。

Section § 354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域采取法律行动、加入诉讼、解决争议或承担与区域内水源或水权相关的任何案件的费用。这些行动旨在支持该区域的目的,或使其边界内的任何土地受益。

区域可以提起、维持、介入、和解并承担任何涉及或影响区域内水源或水权拥有权或使用权的诉讼或程序的费用,这些水源或水权用于或有益于区域的任何目的或对任何土地有利。

Section § 3540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域采取法律行动,以保护河流或地下水源的自然水流。这些行动可以是为了确保水可用于区域目的,对人民和土地有益,或者防止对居民或该区域造成危险。

区域可以提起、维持、介入、辩护和和解诉讼和程序,以防止对任何河流的自然水流或自然地下水供应的干扰或减少,这些水流或供应可能:
(a)CA 水法典 Code § 35409(a) 用于或可用于该区域的任何目的;
(b)CA 水法典 Code § 35409(b) 对土地或其居民具有共同利益;或
(c)CA 水法典 Code § 35409(c) 危及居民或土地。

Section § 35410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区域的董事会,其区域部分或全部位于大都市水区内,可以选择在任何财政年度使用其资金支付欠大都市水区的全部或部分税款。这些资金可以来自区域的各种收入,例如评估费和收费。该区域还可以像管理其他评估费和收费一样,管理这些用于支付大都市水区税款的资金的征收。

Section § 3541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区域向土地所有者收取“按面积征收的评估费”,以替代传统的评估费和备用费。这项费用由区域董事会为每英亩土地设定,用于支付大都市水区税的一部分。在设定此评估费之前,董事会必须通过一项决议,提供拟定的评估费时间表,并举行公开通知和听证会。收取这些评估费的程序与收取备用费的步骤相同。

除征收和收取评估费及备用费之外,并作为其替代程序,区域可确定并收取按面积征收的评估费,其金额由董事会确定,适用于区域或改善区内的每英亩土地以及小于一英亩的地块。这些按面积征收的评估费仅用于支付大都市水区税的全部或部分。确定按面积征收评估费的决议,须在通过一项规定拟定按面积征收评估费时间表的决议之后,并按照董事会规定的形式和方式进行通知和听证之后,方可由董事会通过。按面积征收的评估费的征收、收取和执行方式,应与本章第4条(自第35470节起)中关于备用费的规定方式相同。

Section § 3541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在水区税有多个税务代码区的情况下设立一个“改善区”。这是一种更方便管理和支付水区税的方式。改善区可以承担某些区域的全部或部分税款。在公开听证会之后,区董事会可以通过决议正式成立这个改善区。每年,董事会可以决定改善区是否支付下一年度水区税的全部或部分。这适用于所有相关区域。

Section § 354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向公众分享关于其权利、财产以及其活动的信息。

一个区可以向公众传播关于该区的权利、财产和活动的信息。

Section § 35412

Explanation
爱尔兰海滩水区可以建设和运营消防设施,包括拥有建筑物、消防车、水带以及消防部门所需的设备。 根据《1987年消防区法》,该水区可以行使消防区所拥有的相同权力。 如果该水区的任何部分已由城市消防服务或其他机构提供服务,则该水区在该区域提供消防服务需要获得他们的许可。 这项特别法律是必要的,因为没有其他组织为该水区提供消防服务,这突显了爱尔兰海滩的一个独特问题,而非所有水区普遍存在的问题。

Section § 354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水务区执行其规章制度和条例,特别是那些与水服务收费相关的规定。水务区可以采取纠正违规行为、向法院申请禁令以阻止持续违规,或者在账单未支付时中断服务等措施。

水务区也可以调查私人财产上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但如果被拒绝,他们需要获得财产所有者的许可,或者凭基于合理理由的搜查令才能进入。

如果他们发现任何违规行为,必须通知当地官员,例如建筑或卫生检查员。

(a)CA 水法典 Code § 35413(a) 为了执行区内任何条例的规定,包括规定商品或服务收费的条例,或为了执行董事会根据第35421条或第35423条通过的、关于水销售或分配的任何区规或规定,该区可以纠正任何违反区条例或该规章制度的行为。该区还可以向高等法院申请发布临时或永久禁令(或两者兼有,视情况而定),以制止任何人持续违反该区的任何条例、规章或规定,或申请发布停止或中断服务的命令,如果该服务的费用未在条例、规章或规定中指定的时间内支付。
(b)CA 水法典 Code § 35413(b) 该区可以进入其管辖范围内任何人的私人财产,以调查分部(a)所述的区条例或法律、规章或规定的可能违规行为。调查应在财产所有者或租户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如果拒绝同意,则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部分第13篇(自第1822.50条起)规定的程序,凭正式签发的搜查令进行,但尽管有《民事诉讼法》第1822.52条的规定,搜查令仅在有合理理由时方可签发。
(c)CA 水法典 Code § 35413(c) 如果在调查期间发现确实违反了区、市或县的条例,该区应在合理时间内书面通知县或市的建筑检查员、县卫生检查员或其他受影响的县或市雇员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