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原始评估是根据本部分第2章征收的,并且发生以下任何情况,理事会应按照本部分第2章规定的原始评估方式征收修订评估:
(a)CA 水法典 Code § 47400(a) 区域内的任何土地从任何评估名册中遗漏。
(b)CA 水法典 Code § 47400(b) 土地出现在评估名册中,但既未被评估,也未声明不予评估。
(c)CA 水法典 Code § 47400(c) 有管辖权的法院的终审判决裁定任何评估对所评估土地的任何部分无效。
此修订评估应尽可能地基于一项确定,即如果不存在遗漏或无效情况,该土地的原始评估金额本应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