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8400

Explanation
这条法律规定,任何根据本分部成立的区域,都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散。

Section § 48401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水区与美国政府就其水系统的建设、维护或运营,或供水事宜签订了协议,未经美国内政部长的书面同意,该水区不能被解散。这意味着在获得该同意之前,不能采取任何法律步骤来解散它。

如果一个区与美国之间已订立法律授权的合同,涉及该区的工程建设、维护或运营,或为此供水或提供水资源,则任何此类区均不得解散,也不得由法院或以其他方式启动任何旨在解散该区的程序,除非并直至内政部长已首先书面同意该解散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