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2355

Explanation
如果在一次特别选举中,超过半数的选民投票同意完成一个项目,董事会将指派委员来管理该项目。之后,他们将按照法律规定的具体步骤对项目进行评估并完成。

Section § 42356

Explanation
如果选民在选举中不批准完成该项目,董事会可以选择修改项目或提出新项目。如果董事会在选举后六个月内没有制定新计划,他们必须正式宣布该项目废弃。

Section § 4235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水区被废止,任何对该水区有债权的人,必须在废止令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他们的债权以及必要的证明文件。唯一例外是那些持有该区已签发并等待支付的特定支付凭证的人。

Section § 4235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董事会发布要求提交索赔的命令时,他们必须在当地县报纸上发布相关通知。该通知说明了提交索赔的时间和地点,必须每周发布一次,持续四周,自命令发出后10天内开始。

Section § 42359

Explanation
一旦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财务义务,例如已签发的令状和已批准的索赔,都已结清,董事会必须正式记录一份宣布项目废弃的命令。该记录必须提交给受项目影响的每个县的记录员办公室。

Section § 42360

Explanation
一旦命令副本提交备案,该区就正式解散了。
在命令副本备案后,该区即告解散。

Section § 4236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你提交一份与水法相关的命令副本时,土地上的任何留置权都会被解除。此外,任何相关的担保或承诺也会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