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5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除非有特定的法律明确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否则你可以不通过书面形式来转让东西。

在法律未明文规定需要书面形式的每种情况下,均可不以书面形式进行转移。

Section § 105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解释道,当你以书面形式转让某物时,它可能被称为授予、转让或销售凭证。通常,“授予”一词涵盖所有这些转让形式,除非它特指不动产。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书面转让称为授予、转让或销售凭证。在本条及接下来的两条中,“授予”一词包括所有这些文书,除非其特指不动产。

Section § 105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有人进行赠与时,权益或所有权的转移只有在赠与人实际将其交付给新所有者时才会发生。

Section § 1055

Explanation
如果一份称为“授予书”的法律文件已妥善签署,就认为它是在文件上注明的日期交付的。

Section § 1056

Explanation

一旦赠与物被移交给接收人(或其代表),就视为已完全交付,并且届时本应适用的任何条件都不再重要。赠与立即生效,不受这些条件的限制。

赠与不能附条件地交付给受赠人。交付给他,或交付给其代理人(作为代理人),必然是绝对的,且该文书随即生效,解除交付时所附的任何条件。

Section § 1057

Explanation
当某人设立一项授予(例如契据或其他法律文件)时,他们可以将其交给第三方保管。该第三方将在特定条件满足后,将该授予交付给预期的接收人。在第三方保管该授予期间,此即称为“代管”。

Section § 1057.3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了加州房地产交易中托管账户资金处理的规则。如果房产交易未能在约定日期前完成,托管资金必须退还给有权获得这些资金的人,除非存在合法争议。如果买方或卖方在收到退款要求后30天内不配合,他们可能需要承担存款金额、额外赔偿金和律师费。“善意争议”是指某人真诚地相信自己有合法权利扣留资金。如果不存在此类争议,该方可能会被罚款。本法律还明确规定,从托管中释放资金并不自动意味着合同取消,除非明确说明;如果对资金存在分歧,托管代理人可以诉诸法院。

(a)CA 民法 Code § 1057.3(a) 买方和卖方签订购买和出售房地产的合同后,有义务确保所有存入托管账户的资金,在房地产购买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托管结束日期或任何正式签署的延期日期前完成时,退还给存款人或根据合同有权获得该资金的人。
(b)CA 民法 Code § 1057.3(b) 任何买方或卖方,在收到另一方要求退还托管存款的书面要求后30天内,未能签署托管代理人要求的文件以释放根据 (a) 款规定存入托管账户的资金,应向存款人承担以下所有责任:
(1)CA 民法 Code § 1057.3(b)(1) 未善意保留以解决善意争议的托管存款金额。
(2)CA 民法 Code § 1057.3(b)(2) 未保留以解决善意争议的托管存款金额的三倍赔偿金,但根据本款的责任不得少于一百美元 ($100) 或超过一千美元 ($1,000)。
(3)CA 民法 Code § 1057.3(b)(3) 为执行本条而产生的合理律师费。
(c)CA 民法 Code § 1057.3(c) 尽管有 (b) 款规定,如果资金是为解决买方和卖方之间的善意争议而扣留的,则根据本条不产生诉讼事由,且购买和出售房地产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因未能退还买方或卖方存入托管账户的资金而承担责任。被拒绝退还托管存款的一方,只有在证明对存款的权利不存在善意争议时,才有权根据本条获得赔偿。
(d)CA 民法 Code § 1057.3(d) 根据本条提起诉讼后,托管代理人应将争议金额减去任何取消费和已产生的费用,存入提起诉讼的法院,并解除对该资金的进一步责任。
(e)CA 民法 Code § 1057.3(e) 托管代理人要求释放托管账户中资金的任何文件,或托管交易的任何委托人接受从托管中释放的资金,均不应被视为购买和出售房地产的基础合同的取消或终止,除非其中明确说明取消。如果托管指示构成买方和卖方之间的唯一合同,则托管代理人要求释放托管账户中资金的任何文件,不应废止因违反购买或出售房地产的合同义务而产生的诉讼事由,除非其中明确说明取消。
(f)CA 民法 Code § 1057.3(f) 就本条而言:
(1)CA 民法 Code § 1057.3(f)(1) “托管结束”是指托管代理人根据买方对托管代理人的指示,将托管标的交付给指定人员的日期、特定事件或规定条件的履行。
(2)CA 民法 Code § 1057.3(f)(2) “善意争议”是指事实认定者认定拒绝退还存款的一方合理相信其有合法权利扣留存款的争议。“善意争议”的存在应由事实认定者确定。
(3)CA 民法 Code § 1057.3(f)(3) “财产”是指包含一至四个住宅单元的房地产,其中至少一个单元在托管设立时将由买方居住。买方关于其居住其中一个单元的意图声明,就本条而言具有决定性。
(g)CA 民法 Code § 1057.3(g) 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限制托管代理人在对托管账户中资金的正确分配存在争议时提起代位求偿诉讼的能力。

Section § 105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托管代理人,无论是否持有执照,都不能仅仅因为他人介绍业务或处理托管账户而向其支付任何佣金或费用。法律还规定,任何安排都不得允许在托管完全完成之前支付任何与托管相关的款项。这项规定不改变《保险法》中的任何相关条款。

除其自身雇员的正常报酬外,任何作为托管代理人行事的人,无论是否需要获得此类许可,均不得向任何其他人支付任何佣金、费用或其他对价,作为介绍、招揽、处理或服务托管客户或账户的报酬。
任何托管代理人均不得订立任何安排,无论是其自行订立的还是附属性质的,或通过任何具有双重身份的其他人,或通过任何对托管具有直接或间接利益的人,或其他手段,允许任何费用、佣金或报酬(其支付取决于托管中规定的任何行为、条件或指示的履行)在托管实际结束和完成之前,被提取或支付,无论是全部还是部分,无论是实物还是等价物。
本节的规定不应被视为取代、否定或修改《保险法》第 (12404) 条的任何规定。

Section § 1057.6

Explanation

当您在托管交易中买卖或交换房地产,并且不会获得产权保险单时,您需要获得一份单独的文件,该文件会建议您考虑购买产权保险。这很重要,因为房产上可能存在影响您所有权的现有留置权或索赔,而产权保险有助于防范此类问题。

在购买或同时交换不动产的托管交易中,如果不会向买方或交换方签发产权保险单,则应以单独文件向买方或交换不动产的各方提供以下通知,并由其签署和确认:
“重要提示:在购买或交换不动产时,建议在托管交易结束时获取产权保险,因为可能存在影响您在所购财产中权益的先前已记录的留置权和产权负担。应获取新的产权保险单以确保您在所购财产中的权益。”

Section § 1057.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买方或卖方提供的所有书面托管指示必须包含一份至少10磅字体的声明。该声明需要列出准备托管文件的人员的执照名称以及颁发该执照或授权的部门。这项规定仅适用于原始托管指示,不适用于任何更改或补充指示,并且已于1993年7月1日生效。

买方或卖方签署的所有书面托管指示,无论是根据《金融法典》第6部(自第17000条起)规定的人员准备的,还是根据《金融法典》第17006条规定豁免于该部的人员准备的,均应包含一份不少于10磅字体的声明,该声明应包括执照名称以及颁发该人员运营所依据的执照或授权的部门名称。本条不适用于补充托管指示或对托管指示的修改。
本条于1993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1058

Explanation

如果你将不动产的实体契约交还给最初授予你的人,或者你取消这份契约,这并不意味着你将财产的所有权交还了。

将不动产的授予书重新交付给授予人,或取消该授予书,并不能使所有权重新转移。

Section § 1058.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说,如果契据不应被接受存在错误或原因(例如正在进行的破产),可以记录一份通知来解决这个问题。可以提交一份“不接受通知”来记录契据不被接受的情况,其中详细说明了财产描述和相关信息。如果受托人契据因破产或其他原因而无效,提交一份“撤销通知”可以取消该契据,使财产所有权和现有留置权恢复到无效契据记录之前的状态。此行为只能由最初记录受托人契据的一方或其继承人执行。

(a)CA 民法 Code § 1058.5(a) 由担保权益持有人签署的已记录契据的不接受通知,该通知应指明担保权益,包含财产的法律描述,正确识别契据当事人,契据的记录日期,项目所在县,以及契据中提及的不动产的县估价师地块编号,可在不动产所在县记录官办公室记录。
(b)CA 民法 Code § 1058.5(b) 当受托人契据因待决破产或其他原因而失效时,记录受托人契据的撤销通知,该通知应正确识别信托契据,记录官使用的识别号码或受托人契据和信托契据记录所在的簿册和页码,所有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姓名,受信托契据约束的财产位置,以及撤销原因,应将受托人契据中描述的不动产的记录产权状况以及所有留置权人的存在和优先权恢复到受托人出售契据记录之前的现状。只有导致受托人契据被记录的受托人或受益人,或其权益继承人,方可记录撤销通知。

Section § 1059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法律文件(如授予书)没有实际交付给接收人,也被视为已交付。第一种情况是,当文件签署时,所有相关方都同意该文件已被视为交付,并且接收人有权立即获得该文件。第二种情况是,文件代表接收人交付给第三方,并且接收人的同意是明确的或可以被推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