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00

Explanation
如果你购买房屋,建筑商必须为你提供至少一年的书面保修,涵盖橱柜、镜子、地板、墙壁、台面、油漆和装饰线条等项目的装修质量和最终效果。此保修不包括因房屋其他部分问题造成的损坏。如果建筑商未能提供此保修,你默认仍可享受一年的保修期。

Section § 9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建筑商可以选择向房主提供比法律要求更多的保护或更长的保修期。但是,他们不能减少法律要求的标准保护。如果他们确实提供了额外的保护,这被称为“增强保护协议”。

建筑商可以(但非必须)在其与房主的明示合同中提供比第2章(自第896条起)规定更长的保护期或更大的保护范围。建筑商不得限制第2章(自第896条起)的适用,也不得通过与房主的明示合同降低其保护标准。此类明示合同构成“增强保护协议”。

Section § 9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建筑商向买方提供一项特殊保护协议,建筑商可以制定自己的施工规则,而不是遵循第2章(自第896条开始)中的常规规则。但是,建筑商的协议至少需要符合第2章设定的最低标准才能有效。

Section § 903

Explanation
如果建筑商选择提供增强保护协议,而不是遵循标准的房屋缺陷规定,他们必须在房屋销售结束前书面完成此操作。建筑商必须向房主提供标准规定的副本,并解释他们不遵循这些规定。如果增强协议的一部分不符合基本标准且无法执行,建筑商可能仍然需要遵循原始规定。

Section § 904

Explanation
如果建筑商在协议中承诺提供额外保护,但房主认为该保护不符合建筑问题的法律标准,房主可以要求改用法律标准。房主在提出索赔时必须书面通知建筑商。

Section § 905

Explanation
如果业主在关于建筑缺陷的诉讼中,想使用第2章(从第896条开始)而不是增强保护协议,建筑商可以选择将案件分拆,并在60天内获得关于适用哪种规则的快速裁决。但这必须在证据开示开始之前进行。如果建筑商未及时行动,他们将失去这个选择,并且一般标准将适用。对于后来的业主,只有当增强保护协议正式记录在产权文件上,或者建筑商直接通知了他们,他们才受该协议保护。如果没有,一般标准适用于他们的投诉。

Section § 9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建筑商选择使用增强保护协议时,该协议仅涵盖从第2章开始的特定问题。这不意味着他们已经决定遵循第4章的规定。关于第4章的决定必须遵循该章的规定。

建筑商选择使用增强保护协议,仅处理第2章(自第896条起)中规定的问题,并不构成选择使用或不使用第4章(自第910条起)的规定。关于是否使用第4章(自第910条起)的决定,受该章规定的管辖。

Section § 907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房主,您需要按照建筑商或房屋产品制造商书面告知您的维护任务和时间表进行维护。您还需要遵循大家通常都会遵守的一般维护惯例。如果您不这样做,当您起诉建筑商时,您可能无法胜诉,因为他们有某些可以用来对抗您的抗辩理由。

业主有义务遵守建筑商和产品制造商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的所有合理维护义务和时间表,以及普遍接受的维护惯例。业主未能遵守这些义务、时间表和惯例,可能使其面临第944条所载的肯定性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