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份备案文书设立或构成购买不动产选择权的推定通知,且在以下规定时间内未备案任何告知行使或延长该选择权的转让、合同或其他文书,则该选择权记录失效:
(a)CA 民法 Code § 884.010(a) 如果选择权的到期日可从备案文书中确定,则在该到期日后六个月。
(b)CA 民法 Code § 884.010(b) 如果选择权的到期日无法从备案文书中确定,或者备案文书表明选择权没有规定到期日,则在设立或构成选择权推定通知的文书备案之日后六个月。
(c)CA 民法 Code § 884.010(c) 本条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