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40

Explanation
如果你拥有终身地产,你有责任维护建筑物和围栏以防止日常磨损,支付常规税费和年度费用,并承担合理份额的、能改善整个房产的意外费用。

Section § 841

Explanation

如果你和邻居住在一起,你们双方都有责任维护你们财产之间的边界标志和共享围栏。通常,除非你们有书面协议另有规定,否则你们双方都应承担建造、修理或更换这些围栏费用的一半。如果你计划对共享围栏进行施工,你需要提前30天通知你的邻居,说明问题、解决方案、费用、费用如何分摊以及施工时间。如果这种费用分摊规则不公平,例如考虑到经济负担或不合理的开支,则可以对此提出异议。法院可以据此决定不同的费用分摊方案。“土地所有者”指任何持有财产权利的人,不包括政府实体。

(a)CA 民法 Code § 841(a) 毗邻土地所有者应平等分担维护其间边界和界标的责任。
(b)Copy CA 民法 Code § 841(b)
(1)Copy CA 民法 Code § 841(b)(1) 毗邻土地所有者被推定为从划分其财产的任何围栏中获得同等利益,并且,除非当事方另有书面协议,应被推定为平等负责围栏的建造、维护或必要更换的合理费用。
(2)CA 民法 Code § 841(b)(2) 土地所有者打算承担第 (1) 款所述围栏的费用时,应提前30天向每一受影响的毗邻土地所有者发出书面通知。该通知应包含关于围栏建造、维护或必要更换的合理费用平等责任推定的告知。该通知应包括对共享围栏所面临问题性质的描述、解决问题的拟议方案、解决问题所涉及的估计建造或维护费用、拟议的费用分摊方式以及解决问题的拟议时间表。
(3)CA 民法 Code § 841(b)(3) 第 (1) 款中的推定可通过证据优势予以推翻,该证据优势证明施加围栏建造、维护或必要更换的合理费用的平等责任将是不公正的。在确定合理费用的平等责任是否不公正时,法院应考虑以下所有因素:
(A)CA 民法 Code § 841(b)(3)(A) 某一土地所有者的经济负担是否与该围栏赋予该土地所有者的利益显著不成比例。
(B)CA 民法 Code § 841(b)(3)(B) 围栏的费用是否会超过不动产在安装前后价值的差额。
(C)CA 民法 Code § 841(b)(3)(C) 考虑到经合理证据证明的该方财务状况,某一土地所有者的经济负担是否会造成不当的经济困难。
(D)CA 民法 Code § 841(b)(3)(D) 特定建造或维护项目的合理性,包括以下所有因素:
(i)CA 民法 Code § 841(b)(3)(D)(i) 项目费用似乎是不必要或过高的程度。
(ii)CA 民法 Code § 841(b)(3)(D)(ii) 项目费用似乎是土地所有者个人审美、建筑或其他偏好所致的程度。
(E)CA 民法 Code § 841(b)(3)(E) 在特定情况下适当的任何其他衡平因素。
(4)CA 民法 Code § 841(b)(4) 当一方通过证据优势推翻第 (1) 款中的推定后,法院应酌情决定,结合该方的具体情况,命令分担少于平等份额的围栏建造、维护或必要更换的费用,或命令不分担任何费用。
(c)CA 民法 Code § 841(c) 就本节而言,以下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1)CA 民法 Code § 841(c)(1) “土地所有者”指合法持有不动产任何占有权益的私人或实体,不包括市、县、市县、区、公共公司或其他政治分区、公共机构或公共部门。
(2)CA 民法 Code § 841(c)(2) “毗邻”指邻接或接触。

Section § 841.4

Explanation
如果你建造的围栏或构筑物超过10英尺高,仅仅是为了骚扰你的邻居,这就被视为一种私人妨害。受此影响的邻居可以采取法律行动来制止它。

Section § 84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当两个人或更多人共同拥有一处房产,而其中一位所有者被另一位所有者阻止使用该房产时会发生什么。如果你是被阻止使用房产的所有者,你可以给另一位所有者发一封信,要求共同使用该房产。如果他们在60天内不让你进入,他们就被视为不公平地将你排除在外,这被称为“驱逐”。届时,你可以采取法律行动要求赔偿。但是,如果之前有关于谁可以使用房产的协议,这项法律就不适用。所有各方也可以就新条款达成协议,例如如果一个人单独使用房产,则支付租金。

(a)CA 民法 Code § 843(a) 如果不动产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有,未占有方共有人可以按照本节规定的方式,确立占有方共有人对其占有的驱逐。如果未占有方共有人无权占有,或者共有人之间的协议、设立共有关系的文书或表明共有人占有权利或救济的其他书面文书规定了替代救济,则本节不适用。本节补充而非限制确立驱逐的任何其他方式。
(b)CA 民法 Code § 843(b) 未占有方共有人可以向占有方共有人送达一份要求共同占有该不动产的书面要求。该书面要求应明确提及本节以及根据本节必须提供共同占有的时限。书面要求的送达方式应与民事诉讼中传票的送达方式相同。如果在送达完成后的60天内,占有方共有人未向未占有方共有人提供并给予无条件的共同占有,则驱逐成立。
(c)CA 民法 Code § 843(c) 根据本节确立的驱逐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请求,可以通过独立诉讼、不动产占有或分割诉讼或其他适当的诉讼或程序提出,但须遵守任何适用的诉讼时效。
(d)CA 民法 Code § 843(d) 本节中的任何规定均不排除共有人在要求送达之前或之后任何时候寻求分割不动产,或就共有人之间的占有权、以合理租金价值代替占有,或任何其他可能适当的条款达成协议。

Section § 845

Explanation

如果您拥有一条私人通道,您必须保持其良好状态。如果多人共同拥有,他们应根据使用程度分摊维修费用,除非另有协议。如果有人不支付其份额,其他人可以将其告上法庭。如果金额较小,可以使用小额索赔法庭。另外,对于较大金额,他们可以去高等法院,这可能涉及仲裁。如果需要清除积雪以提供通行且协议中未明确排除,则清除积雪被视为一项维修任务。此规定不适用于铁路通道。

(a)CA 民法 Code § 845(a) 任何私人通行权性质的地役权所有者,或附有任何此类地役权的土地所有者,均应负责维修。
(b)CA 民法 Code § 845(b) 如果地役权由一人以上拥有,或附属于不同所有权下的地块,则维修费用应由地役权的各所有者或地块所有者(视情况而定)根据当事人为此目的达成的任何协议条款分担。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费用应按各所有者对地役权的使用比例分担。
(c)CA 民法 Code § 845(c) 如果任何所有者拒绝履行,或在书面要求后未能支付其应分担的费用,其他所有者可以共同或单独提起诉讼,以追讨该所有者应分担的费用,或要求强制履行或分摊。诉讼可在维修工作履行之前、期间或之后提起,具体如下:
(1)CA 民法 Code § 845(c)(1) 如果作为所有者应分担费用而主张的金额不超过小额索赔法庭的管辖限额,则可在小额索赔法庭提起诉讼。小额索赔判决不影响小额索赔诉讼中未请求的任何未来费用的分摊。
(2)CA 民法 Code § 845(c)(2) 除第 (1) 款另有规定外,诉讼应在高等法院提起,并且,尽管有《民事诉讼法典》第 1141.13 条的规定,诉讼应根据《民事诉讼法典》第三编第三部第 2.5 章(自第 1141.10 条起)的规定进行司法仲裁。高等法院判决不影响诉讼中未请求的任何未来费用的分摊,除非判决另有规定。
(3)CA 民法 Code § 845(c)(3) 在没有涉及地役权维修的协议的情况下,任何要求强制履行或分摊的诉讼应在地役权所在县的法院提起。
(4)CA 民法 Code § 845(c)(4) 本节的任何规定均不排除使用任何可用的替代性争议解决程序,以解决小额索赔法庭或高等法院中有关地役权维修的诉讼。
(d)CA 民法 Code § 845(d) 如果根据 (a) 款或任何独立的合同或法定义务,不需要清除积雪,则根据 (b) 款签订的维修地役权的协议,如果存在以下所有情况,应解释为将清除积雪纳入协议的维修义务中:
(1)CA 民法 Code § 845(d)(1) 协议条款未明确排除清除积雪。
(2)CA 民法 Code § 845(d)(2) 清除积雪对于通往地役权所服务的物业是必要的。
(3)CA 民法 Code § 845(d)(3) 清除积雪事先获得物业所有者或其选定代表的批准,其方式与协议中规定的地役权维修方式相同。
(e)CA 民法 Code § 845(e) 本节不适用于受公共事业委员会管辖的铁路公共承运人持有或使用的通行权。

Section § 84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您在加州拥有土地,通常情况下,如果访客是出于徒步旅行或钓鱼等娱乐活动目的前来,您无需保证土地安全或向他们发出警告。如果您允许人们出于娱乐目的使用您的土地,这并不意味着您要保证他们的安全或对事故负责,除非您有明显的恶意行为或收取了入场费。此外,如果您明确邀请某人进入土地,则可能适用不同的规则。本法律并未因此而创设任何新的维护安全或承担责任的义务。

(a)CA 民法 Code § 846(a) 任何房地产的任何产权或任何其他权益的所有者,无论是占有型还是非占有型,不负有任何注意义务,以保持场所对他人为任何娱乐目的进入或使用是安全的,或对这些场所上的危险状况、用途、结构或活动向为娱乐目的进入的人员发出任何警告,但本节另有规定的除外。
(b)CA 民法 Code § 846(b) 本节所称的“娱乐目的”包括以下活动:钓鱼、打猎、露营、水上运动、徒步旅行、探洞、跳伞运动、骑行(包括骑动物)、雪地摩托以及所有其他类型的车辆骑行、岩石采集、观光、野餐、自然研究、接触自然、休闲园艺、拾荒、滑翔翼、私人非商业航空活动、冬季运动,以及观赏或享受历史、考古、风景、自然或科学遗址。
(c)CA 民法 Code § 846(c) 任何房地产的任何产权或任何其他权益的所有者,无论是占有型还是非占有型,允许他人为上述目的进入或使用其场所的,不因此而做以下任何事情:
(1)CA 民法 Code § 846(c)(1) 提供任何保证,表明场所对该目的而言是安全的。
(2)CA 民法 Code § 846(c)(2) 使被允许进入的人具有被邀请人或被许可人的法律地位,对其负有注意义务。
(3)CA 民法 Code § 846(c)(3) 承担责任或招致赔偿责任,对由被允许进入的人的任何行为造成的人身或财产的任何伤害,但本节另有规定的除外。
(d)CA 民法 Code § 846(d) 本节不限制否则对以下任何情况存在的责任:
(1)CA 民法 Code § 846(d)(1) 故意或恶意未能防范或警告危险状况、用途、结构或活动。
(2)CA 民法 Code § 846(d)(2) 在以下任何情况下遭受的伤害:为上述目的进入的许可已获得对价,但不包括州向该土地所有者支付的任何对价,或已从他人处为同一目的收到对价。
(3)CA 民法 Code § 846(d)(3) 任何被土地所有者明确邀请而非仅仅被允许进入场所的人。
(e)CA 民法 Code § 846(e) 本节不创设注意义务或对人身或财产伤害的责任依据。

Section § 846.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当业主和公共实体允许公众使用其财产进行休闲活动,并因此面临法律诉讼时,他们可以申请报销律师费。如果法院驳回了案件或他们胜诉,就可以获得报销。律师费必须符合特定限制,例如总额不得超过 $25,000,或不得超过总检察长的收费标准。如果州政府或公共实体提供了法律辩护,则不适用此规定。所有索赔的总报销金额每年不得超过 $200,000。

(a)CA 民法 Code § 846.1(a) 除(c)款另有规定外,任何不动产(无论是占有型还是非占有型)的任何权益所有者,如果根据与公共或非营利机构达成的协议,允许公众进入或使用该不动产用于休闲步道用途,并且是因据称在该不动产上受伤或遭受损害的人提起或代表该人提起的民事诉讼中的被告,则在发生以下任何情况时,可向总务部提出索赔,要求支付在该民事诉讼中产生的合理律师费:
(1)CA 民法 Code § 846.1(a)(1) 法院根据所有者提出的抗辩或即决判决动议,或因缺乏起诉而自行驳回了该民事诉讼。
(2)CA 民法 Code § 846.1(a)(2) 原告在未从所有者处获得任何付款的情况下撤销了诉讼。
(3)CA 民法 Code § 846.1(a)(3) 所有者在该民事诉讼中胜诉。
(b)CA 民法 Code § 846.1(b) 除(c)款另有规定外,根据《政府法典》第831.5条定义的公共实体,如果允许公众进入或使用不动产用于第846条定义的休闲目的,并且是因据称在该不动产上受伤或遭受损害的人提起或代表该人提起的民事诉讼中的被告,则在发生以下任何情况时,可向总务部提出索赔,要求支付在该民事诉讼中产生的合理律师费:
(1)CA 民法 Code § 846.1(b)(1) 法院根据该公共实体提出的抗辩或即决判决动议,或因缺乏起诉而自行驳回了该民事诉讼。
(2)CA 民法 Code § 846.1(b)(2) 原告在未从该公共实体处获得任何付款的情况下撤销了诉讼。
(3)CA 民法 Code § 846.1(b)(3) 该公共实体在该民事诉讼中胜诉。
(c)CA 民法 Code § 846.1(c) 任何不动产(无论是占有型还是非占有型)的任何权益所有者,或根据《政府法典》第831.5条定义的公共实体,如果根据与公共或非营利机构达成的协议,允许公众进入或使用该不动产用于第846条定义的休闲目的,并且是因寻求限制、阻止或延迟该财产的公众使用的人提起或代表该人提起的民事诉讼中的被告,则在发生以下任何情况时,可向总务部提出索赔,要求支付在该民事诉讼中产生的合理律师费:
(1)CA 民法 Code § 846.1(c)(1) 法院根据所有者或公共实体提出的抗辩或即决判决动议,或因缺乏起诉而自行驳回了该民事诉讼。
(2)CA 民法 Code § 846.1(c)(2) 原告在未从所有者或公共实体处获得任何付款的情况下撤销了诉讼。
(3)CA 民法 Code § 846.1(c)(3) 所有者或公共实体在该民事诉讼中胜诉。
(d)CA 民法 Code § 846.1(d) 如果符合本条的规定,总务部应批准该索赔。该索赔应从为此目的拨付的款项中支付。就本条而言,合理的律师费不得超过总检察长在裁决作出时收取的每小时费率,且总金额不得超过二万五千美元 ($25,000)。如果公共实体已根据《政府法典》第995条为该民事诉讼提供了辩护,则本款不适用。如果所有者或公共实体已根据任何合同或其他法律义务获得了州提供的法律辩护,则本款也不适用。
(e)CA 民法 Code § 846.1(e) 总务部根据本条批准的索赔总额每个财政年度不得超过二十万美元 ($200,000)。

Section § 84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被允许进入你的土地拾取剩余作物用于捐赠,那么你对他们的受伤不承担责任,除非你极其粗心大意或故意造成伤害。但是,如果你因允许他们拾取作物而收取了报酬,这项保护就不适用。

Section § 846.5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专业土地测量师有权进入物业以收集边界证据并进行测量。物业业主或租户必须允许进入,不得无故拖延,尽管事先通知并非强制性;如果可能,应告知他们进入时间。这些规定不适用于有出入限制的高速公路区域。如果测量师需要进入此类区域,他们可以请求负责高速公路的机构协助,在限制区域外标记点位,这项工作应迅速完成且不收取费用。

(a)CA 民法 Code § 846.5(a) 进入或进入不动产以调查和利用边界证据以及进行测量的权利,是经合法授权从事土地测量的人员的权利,拥有或控制财产的业主或租户有责任在无不当延误的情况下提供合理通行。进入权不以事先通知业主或租户为前提。但是,在可行的情况下,应告知业主或租户拟议的进入时间。
(b)Copy CA 民法 Code § 846.5(b)
(a)Copy CA 民法 Code § 846.5(b)(a) 款的要求不适用于高速公路出入控制区域内的界标。
(c)CA 民法 Code § 846.5(c) 当财产测量需要时,高速公路路权范围内的界标,应由对高速公路拥有管辖权的机构,在执行财产测量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持证土地测量师书面请求时,将其参照到出入控制线以外的可用点。该工作应由该机构在合理的时间内与工程师或测量师直接合作完成,且不向其收取任何费用。

Section § 84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保护业主(包括政府机构)免于对其物业上发生的伤害或死亡承担责任,前提是受伤或死亡的人当时正在实施某些严重犯罪。这些犯罪包括谋杀、强奸、抢劫、纵火等。如果犯罪行为导致了伤害或死亡,并且该人被指控并定罪为重罪或相关罪行,则业主无需负责。但是,业主仍可能因其自身的鲁莽或有害行为而承担责任。这项法律不影响业主可能拥有的其他法律抗辩。

(a)CA 民法 Code § 847(a) 任何不动产的产权或任何其他权益(无论是占有性还是非占有性)的所有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法典》第811.2条所定义的公共实体,对于受伤或死亡的人在实施(b)款所列任何重罪期间或之后在该财产上发生的任何伤害或死亡,不承担责任。
(b)CA 民法 Code § 847(b) 本条规定适用的重罪如下:(1) 谋杀或故意杀人;(2) 严重致残罪;(3) 强奸;(4) 以武力、暴力、胁迫、威胁或重大身体伤害威胁实施的鸡奸;(5) 以武力、暴力、胁迫、威胁或重大身体伤害威胁实施的口交;(6) 对14岁以下儿童实施猥亵行为;(7) 任何可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的重罪;(8) 被告对除共犯以外的任何人造成严重身体伤害的任何其他重罪,或被告使用枪支的任何重罪;(9) 谋杀未遂;(10) 意图实施强奸或抢劫的袭击;(11) 使用致命武器或器械袭击执法人员;(12) 终身监禁犯袭击非囚犯;(13) 囚犯使用致命武器袭击;(14) 纵火;(15) 意图伤害而引爆破坏性装置或任何爆炸物;(16) 引爆破坏性装置或任何爆炸物造成严重身体伤害;(17) 意图谋杀而引爆破坏性装置或任何爆炸物;(18) 入室盗窃;(19) 抢劫;(20) 绑架;(21) 州监狱囚犯劫持人质;(22) 被告亲自使用了危险或致命武器的任何重罪;(23) 向未成年人出售、提供、施用或供应海洛因、可卡因或苯环利定 (PCP);(24) 《刑法典》第487条和第487a条所定义的重窃罪;以及 (25) 企图实施本款所列罪行(袭击除外)。
(c)CA 民法 Code § 847(c) 本条赋予的责任限制自受伤或死亡的人开始实施重罪或重罪未遂之时起产生,并延伸至受伤或死亡的人不再在该财产上之时。
(d)CA 民法 Code § 847(d) 本条赋予的责任限制仅适用于受伤或死亡的人为实施(b)款所规定的重罪而进行的行动,近因或法律上的原因导致了伤害或死亡。
(e)CA 民法 Code § 847(e) 本条赋予的责任限制仅在被指控犯有(b)款所列重罪,以及随后该重罪或源于(b)款所列重罪指控的较轻的包含重罪或轻罪被定罪时产生。在此类刑事诉讼待决期间,指控此责任的民事诉讼应中止,且民事诉讼时效应暂停。
(f)CA 民法 Code § 847(f) 本条不限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因故意、肆意或犯罪行为,或因故意或恶意未能防范或警告危险状况、使用、结构或活动而承担的现有责任。
(g)CA 民法 Code § 847(g) 本条规定的责任限制应作为任何其他可用抗辩的补充。

Section § 848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矿产权利所有人进入他人土地前必须遵循的程序。他们必须在进入土地前向土地所有人或承租人提供书面通知。如果他们进行非扰动性活动,例如测量或测试,需要提前五天通知。对于钻探等扰动性活动,则需要提前30天通知。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免除此通知。如果已有协议,则无需通知。如果矿产权利所有人未发出通知,土地所有人可以请求法院停止采矿活动,直到发出通知为止。通知送达需要书面确认。

(a)CA 民法 Code § 848(a) 除(c)款另有规定外,房地产的矿产权利所有人(定义见第883.110条)应在首次进入前,向当前地方评估名册上列为被评估人的房地产所有人或其所有人代表,或向房地产承租人(如果与矿产权利所有人不同),以及向任何在房地产中拥有备案权益的公用事业公司(如果将对该公用事业权益进行挖掘)发出书面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1)CA 民法 Code § 848(a)(1) 如果矿产权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打算进入房地产进行非地表扰动活动,例如测量、水和矿物测试,以及清除不涉及在房地产上使用铰接式车辆的碎屑和设备,所有人或代理人应提供至少五天的通知。应合理尝试通过确认的专人送达方式送达通知,但如果无法实现,通知应通过挂号信送达,并在进入房地产前至少五天收到。通知应明确以下所有事项:
(A)CA 民法 Code § 848(a)(1)(A) 进入日期。
(B)CA 民法 Code § 848(a)(1)(B) 预计占用房地产的时长。
(C)CA 民法 Code § 848(a)(1)(C) 工作的一般性质。
(2)CA 民法 Code § 848(a)(2) 如果矿产权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打算进入房地产进行挖掘或其他地表扰动活动,例如钻探新井、建造构筑物、将铰接式车辆或挖掘设备带入房地产,或在地表被扰动后对房地产进行复垦,所有人或代理人应提供至少30天的通知。通知应明确以下两项:
(A)CA 民法 Code § 848(a)(2)(A) 勘探、采矿或开采作业的范围和位置。
(B)CA 民法 Code § 848(a)(2)(B) 进入和离开房地产的大致时间。
(3)CA 民法 Code § 848(a)(3) 如果矿产权利所有人进入房地产的行为停止一年或更长时间,矿产权利所有人为进行根据(2)款规定的地表扰动活动而进行的任何进一步进入,应根据本款要求书面通知。
(b)Copy CA 民法 Code § 848(b)
(1)Copy CA 民法 Code § 848(b)(1) 如果矿产权利所有人已获得地质能源管理部门的授权,钻探减压井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以应对紧急情况,或者如果该部门或其代理人正在钻探减压井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以应对紧急情况,则(a)款(2)项下的通知规定应予豁免。
(2)CA 民法 Code § 848(b)(2) 就本款而言,“紧急情况”指为保护生命、健康、财产或自然资源而必须立即采取行动。
(c)CA 民法 Code § 848(c) 如果房地产所有人或被评估人与矿产权利所有人、承租人、代理人或经营者之间存在当前已协商的地表使用、通行使用或类似协议,则无需(a)款中规定的通知。
(d)CA 民法 Code § 848(d) 如果矿产权利所有人未遵守(a)款中规定的通知要求,当前评估名册上列出的房地产所有人或任何在房地产中拥有备案权益的公用事业公司,可以请求法院禁止勘探、采矿或开采作业,直至矿产权利所有人遵守规定。如果评估名册上没有已知的房地产所有人,或没有在房地产中拥有备案权益的公用事业公司,则矿产权利所有人免除向该所有人或公用事业公司发出书面通知的义务。
(e)CA 民法 Code § 848(e) 就本节而言,“确认的专人送达”指书面通知由专人送达给所有人、所有人代表或承租人,并且所有人、所有人代表或承租人书面确认收到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