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房屋居住法诉讼、程序和罚则
Section § 798.84
业主在起诉管理方未修理或维护公共设施或减少服务之前,必须提前30天发出书面通知,详细说明他们的投诉和希望的解决方案。即使只有一名业主发出通知,也代表所有居民。通知必须按照特定的法律程序送达。管理方被视为已收到通知,可以通过上述程序,也可以是政府机构已通知他们。如果通知在诉讼时效即将到期时送达,诉讼时效将延长30天。这些规定不适用于人身伤害或非正常死亡的案件。
Section § 798.85
如果你根据本章规定打赢了官司,你可以收回你在律师费和其他法律费用上的开销。如果法院判决你胜诉,或者案件在审判前或审判期间被撤销,你就会被认为是“赢家”,除非你与对方达成了不同的协议。
Section § 798.86
如果住房园区的现任或前任业主在针对园区管理方不尊重其权利的法律案件中胜诉,法院可以判决管理方就每次故意违规行为支付最高 2,000 美元。业主还可以获得惩罚性赔偿,这是一种旨在惩罚不良行为的额外款项,但他们不能同时获得 2,000 美元的罚款和惩罚性赔偿。
Section § 798.87
如果移动房屋公园的管理层未能保持公共区域的良好状况,或严重违反公园规定,这将被视为公共滋扰。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公园居民、公园管理层、地区检察官、县法律顾问、市检察官、市律师或司法部长都可以采取法律行动。这些问题不能像第3491条那样通过常规手段解决,而需要特定的法律行动或直接纠正问题。
Section § 798.88
这项法律允许移动房屋公园管理方通过向法院申请禁令,来阻止某人反复违反公园规定。如果他们能证明不采取行动会造成损害,他们可以立即获得临时命令以防止进一步的问题。临时命令最长有效期为15天,之后会举行听证会,以决定是否需要更长期的禁令,该禁令最长可达三年。如果问题持续存在,管理方可以在第一个禁令到期前申请新的禁令。涉事人员可以聘请律师或自行出庭。这项法律并不妨碍公园因其他原因终止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