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除法律另有规定应包含的条款外,还应包含以下所有内容:
(a)CA 民法 Code § 798.15(a) 租赁期限及租金。
(b)CA 民法 Code § 798.15(b) 园区规章制度。
(c)CA 民法 Code § 798.15(c) 本章文本的副本应作为附件提供,并通过引用纳入租赁协议。如果前一年颁布的立法对本章进行了重大修改,管理方应在每年2月1日之前执行以下一项操作:
(1)CA 民法 Code § 798.15(c)(1) 向所有房主提供本章的副本。
(2)CA 民法 Code § 798.15(c)(2) 向所有房主提供书面通知,告知本章已发生变更,并且他们可以免费向管理方索取一份本章副本。管理方应在合理时间内(不超过七天)应要求提供副本。
(d)CA 民法 Code § 798.15(d) 一项规定,明确 (1) 管理方有责任提供和维护公共设施中的物理改进,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和条件;以及 (2) 对于这些改进的突然或不可预见的故障或损坏,管理方应在知晓或理应知晓故障或损坏后,有合理的时间修复该突然或不可预见的故障或损坏,并使改进恢复到良好的运行状态和条件。就本款而言,修复突然或不可预见的故障或损坏的合理时间,在影响健康或安全状况的情况下应尽快,在任何其他情况下不得超过30天,除非紧急情况证明延迟是合理的。
(e)CA 民法 Code § 798.15(e) 描述在房主租赁期间将向房主提供的物理改进。
(f)CA 民法 Code § 798.15(f) 一项条款,列出在租赁协议签订时将提供并将在租赁期内继续提供的服务,以及这些服务可能收取的费用(如有)。
(g)CA 民法 Code § 798.15(g) 一项条款,规定如果房主在收到书面通知后14天内未能按照园区规章制度维护移动房屋所在土地和场地,管理方可以对与维护该土地和场地相关的服务收取合理费用。书面通知应说明需要纠正的具体状况,以及如果服务由管理方或其代理人执行,管理方将收取的费用估算。
(h)CA 民法 Code § 798.15(h) 所有其他规范租赁的条款。
(i)CA 民法 Code § 798.15(i) 以下通知的副本。管理方还应在每年2月1日之前,向所有房主提供以下通知的副本:
致所有预制房屋/移动房屋业主的重要通知:加州法律要求您了解以下内容:
《移动房屋居住法》(MRL),载于《民法典》第798条及后续条款,规定了房主和园区管理方的权利和责任。MRL被视为任何园区租赁协议或租约条款的一部分。本通知旨在让您大致了解MRL的选定部分和其他重要法律。它不作为法律解释或诠释。如需权威信息,您必须阅读并理解这些法律。这些法律会不时变更。在法律发生变更的任何一年,您可以免费向管理方索取一份法律全文副本。本通知是根据《民法典》第798.15(i)条要求提供的,所提供的信息可能不是最新的。
根据MRL,房主和园区管理方拥有某些权利和责任。这些包括但不限于:
1.
管理方必须在租金上涨日期前至少90天,向房主发出书面通知。 (Civil Code Section 798.30)
2.
任何租赁或销售协议均不得包含购买者或房主放弃其在《移动房屋租赁法》(MRL) 下任何权利的条款。(Civil Code Sections 798.19, 798.77)
3.
管理方不得终止或拒绝续签房主的租赁权,除非存在《移动房屋租赁法》(MRL) 中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授权理由。(Civil Code Sections 798.55, 798.56) 房主必须及时支付租金、水电费和合理的附带服务费。未能遵守可能构成被逐出公园的理由。(Civil Code Section 798.56)
4.
房主、住户及其客人必须遵守租赁协议或租约,包括公园的合理规章制度以及所有适用于移动房屋的地方条例和州法律法规。未能遵守可能构成被逐出公园的理由。(Civil Code Section 798.56)
5.
房主有权就移动房屋生活以及出于社交或教育目的进行和平集会和自由交流。
房主有权在公园内,在合理的时间和以合理的方式,为任何合法目的举行会议。房主使用公园会所进行住户组织会议或用于其他合法目的(例如听取政治候选人发言)时,不得被收取清洁押金,前提是该会议由公园的房主主持且所有公园住户均可参加。除非提供酒精饮料,否则不得要求房主为使用公共设施而购买责任保险。(Civil Code Sections 798.50, 798.51)
6.
如果房屋符合特定标准,房主有权在公园内原址出售。如果您出售房屋,您必须在出售前向买方提供一份预制房屋和移动房屋转让披露声明。(Civil Code Section 1102.6d) 房屋
出售时,所有者必须将产权转让给买方。在您从卖方收到产权之前,房屋的销售不完整。买方也有责任向住房和社区发展部提交文件,将房屋登记在买方名下。(Civil Code Sections 798.70–798.74)
7.
管理方有权进入移动房屋所在的场地,以维护水电设施、树木和车道;在房主或住户未能维护场地时,根据公园的规章制度对场地进行检查和维护;以及在任何合理时间对移动房屋公园进行保护和维护,
但不得以干扰住户安静享受其房屋的方式或时间进行。(Civil Code Section 798.26)
8.
房主不得对其场地或房屋进行任何改进或改动,除非遵守公园的规章制度以及所有适用的地方条例和州法律法规,这可能包括获得施工许可证,并且,如果公园规定或租赁协议要求,未经管理方事先书面批准。未能
遵守可能构成被逐出公园的理由。(Civil Code Section 798.56)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