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98.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移动房屋园区书面租赁协议中必须包含的内容。协议应明确租赁期限和租金、园区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文本的副本。如果法律发生重大变更,管理方必须每年向房主更新信息,并应要求提供这些更新的副本。协议还规定了管理方维护公共设施的责任,并设定了维修时限。此外,它还描述了提供的服务、房主维护其场地的责任,以及如果房主未能维护其场地可能产生的费用。此外,法律还强制要求每年通知房主根据《移动房屋居住法》(MRL)享有的权利和责任,涵盖租金上涨、租赁终止、集会权以及在园区内出售房屋的规定等主题。法律强调了和平集会等某些权利,并明确了管理方为维护目的进入的权利,以及对改进和税收的条件。它还告知房主有关MRL保护计划,用于处理法律投诉。

租赁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除法律另有规定应包含的条款外,还应包含以下所有内容:
(a)CA 民法 Code § 798.15(a) 租赁期限及租金。
(b)CA 民法 Code § 798.15(b) 园区规章制度。
(c)CA 民法 Code § 798.15(c) 本章文本的副本应作为附件提供,并通过引用纳入租赁协议。如果前一年颁布的立法对本章进行了重大修改,管理方应在每年2月1日之前执行以下一项操作:
(1)CA 民法 Code § 798.15(c)(1) 向所有房主提供本章的副本。
(2)CA 民法 Code § 798.15(c)(2) 向所有房主提供书面通知,告知本章已发生变更,并且他们可以免费向管理方索取一份本章副本。管理方应在合理时间内(不超过七天)应要求提供副本。
(d)CA 民法 Code § 798.15(d) 一项规定,明确 (1) 管理方有责任提供和维护公共设施中的物理改进,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和条件;以及 (2) 对于这些改进的突然或不可预见的故障或损坏,管理方应在知晓或理应知晓故障或损坏后,有合理的时间修复该突然或不可预见的故障或损坏,并使改进恢复到良好的运行状态和条件。就本款而言,修复突然或不可预见的故障或损坏的合理时间,在影响健康或安全状况的情况下应尽快,在任何其他情况下不得超过30天,除非紧急情况证明延迟是合理的。
(e)CA 民法 Code § 798.15(e) 描述在房主租赁期间将向房主提供的物理改进。
(f)CA 民法 Code § 798.15(f) 一项条款,列出在租赁协议签订时将提供并将在租赁期内继续提供的服务,以及这些服务可能收取的费用(如有)。
(g)CA 民法 Code § 798.15(g) 一项条款,规定如果房主在收到书面通知后14天内未能按照园区规章制度维护移动房屋所在土地和场地,管理方可以对与维护该土地和场地相关的服务收取合理费用。书面通知应说明需要纠正的具体状况,以及如果服务由管理方或其代理人执行,管理方将收取的费用估算。
(h)CA 民法 Code § 798.15(h) 所有其他规范租赁的条款。
(i)CA 民法 Code § 798.15(i) 以下通知的副本。管理方还应在每年2月1日之前,向所有房主提供以下通知的副本:
致所有预制房屋/移动房屋业主的重要通知:加州法律要求您了解以下内容:
《移动房屋居住法》(MRL),载于《民法典》第798条及后续条款,规定了房主和园区管理方的权利和责任。MRL被视为任何园区租赁协议或租约条款的一部分。本通知旨在让您大致了解MRL的选定部分和其他重要法律。它不作为法律解释或诠释。如需权威信息,您必须阅读并理解这些法律。这些法律会不时变更。在法律发生变更的任何一年,您可以免费向管理方索取一份法律全文副本。本通知是根据《民法典》第798.15(i)条要求提供的,所提供的信息可能不是最新的。
根据MRL,房主和园区管理方拥有某些权利和责任。这些包括但不限于:
1.
管理方必须在租金上涨日期前至少90天,向房主发出书面通知。 (Civil Code Section 798.30)
2.
任何租赁或销售协议均不得包含购买者或房主放弃其在《移动房屋租赁法》(MRL) 下任何权利的条款。(Civil Code Sections 798.19, 798.77)
3.
管理方不得终止或拒绝续签房主的租赁权,除非存在《移动房屋租赁法》(MRL) 中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授权理由。(Civil Code Sections 798.55, 798.56) 房主必须及时支付租金、水电费和合理的附带服务费。未能遵守可能构成被逐出公园的理由。(Civil Code Section 798.56)
4.
房主、住户及其客人必须遵守租赁协议或租约,包括公园的合理规章制度以及所有适用于移动房屋的地方条例和州法律法规。未能遵守可能构成被逐出公园的理由。(Civil Code Section 798.56)
5.
房主有权就移动房屋生活以及出于社交或教育目的进行和平集会和自由交流。 房主有权在公园内,在合理的时间和以合理的方式,为任何合法目的举行会议。房主使用公园会所进行住户组织会议或用于其他合法目的(例如听取政治候选人发言)时,不得被收取清洁押金,前提是该会议由公园的房主主持且所有公园住户均可参加。除非提供酒精饮料,否则不得要求房主为使用公共设施而购买责任保险。(Civil Code Sections 798.50, 798.51)
6.
如果房屋符合特定标准,房主有权在公园内原址出售。如果您出售房屋,您必须在出售前向买方提供一份预制房屋和移动房屋转让披露声明。(Civil Code Section 1102.6d) 房屋 出售时,所有者必须将产权转让给买方。在您从卖方收到产权之前,房屋的销售不完整。买方也有责任向住房和社区发展部提交文件,将房屋登记在买方名下。(Civil Code Sections 798.70–798.74)
7.
管理方有权进入移动房屋所在的场地,以维护水电设施、树木和车道;在房主或住户未能维护场地时,根据公园的规章制度对场地进行检查和维护;以及在任何合理时间对移动房屋公园进行保护和维护, 但不得以干扰住户安静享受其房屋的方式或时间进行。(Civil Code Section 798.26)
8.
房主不得对其场地或房屋进行任何改进或改动,除非遵守公园的规章制度以及所有适用的地方条例和州法律法规,这可能包括获得施工许可证,并且,如果公园规定或租赁协议要求,未经管理方事先书面批准。未能 遵守可能构成被逐出公园的理由。(Civil Code Section 798.56)
9.

Section § 798.16

Explanation

当您签署移动房屋公园的租赁协议时,协议可以包含法律允许的额外规定。但是,除非其他州或地方法律中的具体措辞包含在本法律的特定部分中,否则协议无需提及这些措辞。一旦您签署协议,公园管理方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已签署的副本返还给您。

(a)CA 民法 Code § 798.16(a) 租赁协议可以包含法律允许的其他条款,但无需包含州或地方法律中不属于本章内容的具体措辞。
(b)CA 民法 Code § 798.16(b) 管理方在收到房主签署的租赁协议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已签署的租赁协议副本返还给房主。

Section § 798.18

Explanation

如果你是租用空间的业主,你有权获得一份至少12个月的租赁协议,除非你要求更短的期限,或者与管理方商定更长的期限。在前12个月内,租金和相关费用不能与按月租赁的费用不同。此外,未经双方同意,租赁协议不能自动延长超过12个月。

(a)CA 民法 Code § 798.18(a) 业主应获得一份租赁协议,期限为 (1) 12个月,或 (2) 业主可能要求的较短期限,或 (3) 业主和管理方双方共同同意的较长期限。
(b)CA 民法 Code § 798.18(b) 任何租赁协议均不得包含任何关于租金、公用事业费或附带合理服务费的条款或条件,这些条款或条件在租赁协议的前12个月内与按月向业主提供的相应条款或条件不同。
(c)CA 民法 Code § 798.18(c) 任何期限为12个月或更短的租赁协议,均不得包含任何授权自动延长或续签,或自动延长或续签租赁协议的条款,使其超出初始期限,且期限超过12个月,仅由管理方或业主单方选择。

Section § 798.1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任何移动房屋租赁协议都不能包含要求房主放弃本章第1至8条中规定的合法权利的条款。如果包含此类条款,则被视为违反公共政策且无效。

Section § 798.19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2006年1月1日或之后签订或续订了移动房屋园区内的租赁协议,该协议不能包含规定园区管理方在您将移动房屋出售给他人之前拥有优先购买权的条款。但是,如果您双方同意作为一项单独安排,您可以达成一项单独协议,赋予园区管理方此项选择权。

2006年1月1日或之后签订或续订的租赁协议,不得包含授予管理方优先购买位于园区内并根据Article 7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798.70)出售给第三方的房主移动房屋的权利的条款、规则、规定或任何其他规定。本节不排除通过单独对价达成的单独协议,该协议授予园区所有者或管理方优先购买位于园区内并出售的房主移动房屋的权利。

Section § 798.2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私人俱乐部或组织的会员资格是居住在公园的必要条件,那么不能因为《政府法典》中列出的种族、性别或残疾等歧视性原因而拒绝你的会员资格。但是,老年人住房有例外,那里适用不同的规则,尤其是在家庭状况方面。法律中还引用了其他条款来澄清这些规则。

Section § 798.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移动房屋不是房主的常住居所且未出租,那么地方政府的租金管制规定就不适用。它不强制房主分享财务信息,也不允许公园管理方查阅私人记录。除非记录显示房主在州内拥有另一处房产并享受税收豁免,或者居住在州外,否则移动房屋将被视为主要居所。如果公园管理方打算根据这些信息调整租金,他们必须书面通知房主并提供相关文件。房主有90天时间回复,如果他们能证明信息有误,则可能阻止租金调整。例外情况包括公园不允许转租、房屋正在积极出售,或者合法所有者因止赎或放弃所有权而接管了移动房屋。

(a)CA 民法 Code § 798.21(a) 尽管有第798.17条规定,如果移动房屋公园内的移动房屋空间不是房主的常住居所,且房主未将该移动房屋出租给第三方,则其应免受任何由市、县或市县通过的条例、规则、规章或倡议措施的约束,这些措施规定了房东可向租户收取的最高租金金额。
(b)CA 民法 Code § 798.21(b) 本条的任何内容均无意要求任何房主披露其个人财务信息。本条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授权管理方获取任何原本属于保密或特权范围的记录。
(c)CA 民法 Code § 798.21(c) 就本条而言,移动房屋应被视为房主的常住居所,除非州或县记录审查显示房主正在本州内为另一处房产或移动房屋享受房主豁免,或者除非公共记录审查合理地显示房主的常住居所位于州外。
(d)CA 民法 Code § 798.21(d) 在根据 (c) 款所述的记录审查结果修改租金或其他租赁条款之前,管理方应书面通知房主拟议的变更,并向房主提供管理方所依据的文件副本。
(e)CA 民法 Code § 798.21(e) 房主应自 (d) 款所述通知寄出之日起90天内审查并回复该通知。在90天期限届满之前,或在书面回复房主提供的信息之前,管理方不得修改租金或其他租赁条款。如果房主提供文件合理证明管理方提供的信息不正确,或房主并非文件中所指的同一个人,管理方不得修改租金或其他租赁条款。然而,本款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授权房主更改其拥有的其他房产或移动房屋的房主豁免状态。
(f)CA 民法 Code § 798.21(f) 本条不适用于以下任何情况:
(1)CA 民法 Code § 798.21(f)(1) 房主无法出租或租赁该移动房屋,因为移动房屋所在移动房屋公园的所有者或管理方不允许,或租赁协议限制或禁止移动房屋的转让或公园空间的转租。
(2)CA 民法 Code § 798.21(f)(2) 移动房屋正由房主积极挂牌出售,或根据与根据《商业和职业法典》第4部分第1章第3章(自第10130条起)获得许可的房地产经纪人签订的挂牌协议,或根据《健康和安全法典》第18002.6条定义的移动房屋经销商挂牌出售。试图出售移动房屋的房主、房地产经纪人或移动房屋经销商应真诚地向善意有偿购买者积极推销和广告该移动房屋,以根据本款保持豁免。
(3)CA 民法 Code § 798.21(f)(3) 合法所有者已通过以下方式之一从登记所有者处取得移动房屋的占有权或所有权,或两者兼有:即登记所有者放弃所有权权益或通过止赎程序。

Section § 798.22

Explanation
这项规定适用于1982年1月1日之后新建的移动房屋园区。它指出,休闲车(例如房车)只能停放在与移动房屋停放区独立的专门区域。此外,一个新的园区在其百分之七十五的停车位首次出租之前,无需遵守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