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借贷是指一方将动产的临时占有和使用权给予另一方,而后者同意在未来某个时间将同一物品归还给前者,且不收取使用报酬的合同。
贷款使用借贷
Section § 1885
这项法律规定,当某物被借用时,你实际上并不拥有它,并且在借用期间由此产生的所有收益或利润都归还给借给你的人。
借用不转移物的所有权;且其在借用期间的一切孳息归出借人所有。
借用 所有权转移 借用期间孳息
Section § 1892
如果你借用某物,你有责任支付你在持有期间的所有常规费用,除非是为了防止意外损坏而产生的紧急费用。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向出借人报销,除非出借人选择将该物品直接送给你。
借用人责任 借用费用 意外损害
Section § 1893
如果你把某件物品借给别人,而该物品存在你知情但没有告诉对方的问题或缺陷,导致对方遭受了损失,那么你需要承担这些损失。
借用物出借人必须赔偿借用人因其瑕疵或缺陷造成的损害,而这些瑕疵或缺陷是出借人在出借时已知晓并对借用人隐瞒的。
出借人责任 借用人保护 隐藏缺陷
Section § 1894
如果你把东西借给别人用,即使你约定了具体的使用时间,你也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归还。但是,如果借东西的人是根据约定时间来计划使用,并且提前归还东西会给他们造成损失,而且这个损失比他们从借用中获得的好处还要大,那么你就必须赔偿他们的损失。这个规定只适用于借东西的人没有违反约定的情况。
出借人权利 借用人赔偿 借出物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