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抵押权总论
Section § 2920
Section § 2920.5
本法律条款阐明了与抵押贷款服务相关的定义,以帮助理解止赎预防措施。“抵押贷款服务商”是指日常管理贷款、收取还款并与借款人互动的人,但不包括执行出售权的受托人。“止赎预防替代方案”可以是贷款修改或其他避免失去房屋的方法。“借款人”一词不适用于已交出其财产、雇佣公司拖延止赎,或在法院未结案的情况下处于活跃破产状态的人。此外,“第一留置权”是指面临止赎的财产上的主要抵押贷款。
Section § 2921
即使你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所有者,或者目前有其他人声称拥有该财产,你仍然可以就该财产办理抵押贷款。
Section § 2923.1
在加州,抵押贷款经纪人对其客户负有特殊的责任,称为受托义务。这意味着他们在提供抵押贷款经纪服务时,必须将客户的经济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即使抵押贷款经纪人在交易中与任何其他方合作,他们也负有这项义务。如果未能履行此义务,则构成违反其执照法。该法律详细说明了谁被视为持牌人以及哪些活动属于抵押贷款经纪服务。然而,这项义务并不会取代或减少抵押贷款经纪人可能承担的任何其他法律责任。
Section § 2923.3
如果拥有抵押贷款的房产所有者(房屋不超过四个单元)出现违约或收到出售通知,贷款人或其代理人必须提供英文及其他语言的重要文件。这些文件包括已记录的违约或出售通知副本,以及根据加州具体法规提供的多语言清晰摘要。这些摘要旨在告知房产所有者有关止赎过程的关键细节及其权利,例如恢复账户或出售房产以避免止赎的可能性。此外,法律要求免费在线提供这些翻译文本。
Section § 2923.4
Section § 2923.5
这项法律规定了抵押贷款机构或服务商在通过记录违约通知正式启动对借款人的止赎程序之前必须采取的步骤。首先,他们必须在联系借款人或尽职尽责地尝试联系借款人后等待30天。贷款人必须与借款人交谈,了解其财务状况并讨论避免止赎的方法。他们还必须告知借款人有权在14天内举行会议,并提供免费电话号码以帮助查找住房咨询师。此外,借款人可以委托他人(如咨询师或律师)代表他们讨论避免止赎的替代方案。如果贷款人尽管努力仍无法联系到借款人,他们可以记录通知,但必须有尝试联系的证据。其他要求包括发送信件、在不同时间打电话。
Section § 2923.6
本法律规定了抵押贷款服务商在处理贷款修改或止赎程序时的规则。抵押贷款服务商必须考虑贷款池中的所有当事人,并且如果贷款修改在经济上优于止赎,则可以提供贷款修改。如果借款人在止赎销售前至少五天申请贷款修改,则在申请解决之前,销售不能进行。借款人可以对贷款修改的拒绝提出上诉,并有至少30天的时间提供证据。服务商必须清楚地解释拒绝理由以及避免止赎的其他选择。他们不必重新考虑申请,除非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本法律不适用于另一节中提到的某些实体,并且仅涵盖特定类型的抵押贷款。
Section § 2923.7
这项法律要求抵押贷款服务商在借款人寻求止赎帮助时,指定一个单一联系人。这个联系人或团队必须指导借款人完成整个流程,收集必要文件,并告知借款人他们的选择。他们还必须有权在必要时停止止赎程序。同一个联系人应持续为借款人服务,直到所有方案都已用尽或还款恢复正常。某些小型贷款机构和止赎活动有限的机构可免除此要求。此外,如果服务商超过了特定的止赎门槛,使其受制于这些规定,他们必须通知借款人。
Section § 2923.55
这项法律规定了抵押贷款服务商在通过记录违约通知启动止赎程序之前必须采取的具体步骤。他们必须首先与借款人沟通,讨论其财务状况并探讨避免止赎的方法。服务商必须告知借款人其权利,包括对军人的保护,并应要求提供重要的贷款文件。如果服务商尽管努力尝试仍无法联系到借款人,他们必须记录其努力过程。法律要求服务商提供HUD联系信息,并为借款人提供机会指定代表其进行沟通的人员。法律详细描述了“尽职调查”步骤,以确保借款人有机会讨论止赎的替代方案。
Section § 2924
这项法律解释了当有人拖欠抵押贷款时,如何对房产进行止赎的规则。在出售房产之前,贷款人或受托人必须备案一份违约通知,说明止赎的原因。发出此通知后,必须至少经过三个月才能进行止赎出售,并且法律要求进行某些通知和遵守特定时间框架。法律还规定了谁可以启动止赎程序,并指出止赎程序必须严格遵守。如果受托人善意地犯了任何错误,只要他们是依赖受益人的信息,就不承担责任。在此过程中的某些沟通和程序受到法律保护。通知必须以英文和其他指定语言发布,以确保清晰。
Section § 2924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信托或信托契据允许行使出售权,那么受托人,或者他们的律师或授权代理人,可以处理该出售并在此过程中担任受托人的拍卖师。
Section § 2924
本法律允许个人请求获取与不动产抵押贷款或信托契约相关的任何违约通知或销售通知的副本。为此,他们必须向县记录员正式备案一份请求,提供与该不动产相关的姓名和地址等详细信息。一旦违约通知被记录,被授权方(如抵押权人)必须使用挂号信或认证邮件将其邮寄给所有已备案请求的个人。此外,其他实体,如管理物业的协会,也可以为其所管理的物业请求相关通知的副本。法律规定了邮寄这些通知的程序,并指出此类请求或通知不影响产权,也不构成对物业任何主张的通知。最后,“营业日”一词遵循第9条中的定义,该定义引用了更广泛法律背景下的特定定义。
Section § 2924
如果您在抵押贷款或信托契约上违约了,这项法律允许您在止赎程序完成之前,通过支付逾期款项和相关费用来纠正问题。您可以支付款项以补足所欠金额,包括本金、利息、税款、保险费和一些费用,但不包括尚未到期的本金部分。如果您这样做,止赎程序就会停止,您的贷款将恢复原状,就像从未发生过违约一样。必须发送通知告知所有相关方,并且费用是有限制的。您有权在您的财产出售前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这样做。如果出售日期发生变化,您的恢复权可能会重新生效,但在新的出售日期前的最后五天内则不行。
Section § 2924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止赎过程中应支付的费用和收费规则。当销售通知寄出后,贷款人或其代理等责任方可以收取与执行抵押条款相关的合理开支和费用。他们可以收取的金额根据贷款的未偿还本金而有所不同。
如果贷款本金不超过 50,000 美元,费用上限为 475 美元。随着本金金额的增加,费用会根据百分比公式进行调整。财产出售后,受托人也可以从销售所得中扣除合理的执行成本和费用,具体金额上限取决于未偿还本金。
法律规定,对于与本法规要求的行为相关的转介,支付或收取任何回扣或佣金都是非法的。违规者将面临处罚,包括三倍损害赔偿和律师费。然而,受托人可以合法地向协助他们的代理人支付费用,只要这些费用在授权限额内。
如果抵押或信托契约中有所规定,法院可以在止赎时判给律师费。这项法律将于 2031 年 1 月 1 日失效。
Section § 2924
本法律概述了通过止赎出售房产时可以收取的费用和成本。从销售通知邮寄之日起,直到房产根据销售权出售为止,贷款人或受托人可以根据未偿还的抵押贷款金额,收取某些费用和成本,以支付法律和行政开支。这些费用有具体的限制,具体取决于抵押贷款的未偿还金额。房产售出后,受托人还可以从销售所得中扣除某些费用。法律禁止为业务转介支付任何回扣或佣金,并对违规行为处以罚款。然而,如果支付在法律限制内,受托人可以向代理人支付服务费。法院也有权在止赎案件中判给合理的律师费。本规定将于2031年1月1日生效。
Section § 2924
Section § 2924
本节规定了通过信托契约或抵押贷款进行止赎出售房地产的程序。它要求在出售日期前至少20天发布公开出售通知,包括张贴和刊登通知。通知必须包含财产详情、债权人信息和所欠金额。
购买者必须谨慎,因为中标不保证获得明确的所有权。独户住宅有特殊规定,包括向潜在买家和租户发出额外通知。如果在出售前已签订购买协议,出售可能会被推迟。
出售价格必须达到财产公平市场价值的最低百分比。法律还规定,除非延长,这些条款将持续有效至2031年1月1日。
您的财产,否则它可能会在公开销售中被出售。
如果您需要解释针对您的
诉讼的性质,您应该联系
律师。
Section § 2924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加利福尼亚州通过信托契约或抵押贷款下的受托人出售财产的程序。在进行此类出售之前,必须至少提前20天明确展示和公布出售通知。通知必须包含出售的时间和地点,以及财产的描述。通知还应包含受托人的联系信息。如果财产是独户住宅,则需要特殊的声明。如果存在其他留置权,潜在竞标者会收到风险提示。出售可能会延期,并且针对此类延期制定了程序。法律还规定了因各种协议和市场价值而可能延迟或继续出售的条款。这些规则旨在确保出售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Section § 2924
本法律规定了通过信托契约或抵押贷款出售房产的规则。销售必须在房产所在县通过拍卖进行,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下午5点。销售必须在宣布的时间开始,任何延期都需要公开宣布。如果有多处房产出售,除非经协议捆绑销售,否则每处房产应单独出售,且出售的房产不得超过偿还所欠债务所需的数量。
延期最长可达365天,原因包括双方协议或法院命令。如果延期超过365天,则需要发出新的销售通知。所有延期都必须公开声明,除非是由于不可预见的事件(即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情况超出控制。除非延长或废止,否则本法律有效期至2031年1月1日。
Section § 2924
本法律规定了加州通过止赎售卖房产的规则。售卖必须在工作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之间,在售卖通知中指定的地点进行拍卖。如果有多处房产,必须宣布延期,并且售卖应遵循特定顺序。除非另有说明,房产应分批售卖。止赎售卖可能因各种原因(如法院命令或协议)而延期,但如果延期超过365天,则需要发出新的通知。重新安排的售卖必须遵循特定程序,特别是如果受到破产等法律中止的影响。本法律定于2031年1月1日生效。
Section § 2924
加州民法典的这一部分规定了受托人拍卖的规则,这种拍卖是指根据信托契约或抵押进行止赎时,将房产出售给出价最高者的拍卖。当您出价时,您的出价被视为最终出价,除非您或其他人出价更高,这将取消之前的出价。
受托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证明,证明他们能够使用现金、各种金融机构的支票或指定的现金等价物支付全部出价金额。如果付款未能结清,销售可能会被撤销,投标人可能面临经济处罚或法律后果。
重要的是,整个过程必须合法,确保在这些拍卖中没有串通或操纵投标行为。违规行为可能导致巨额罚款或监禁。最后,本法律将于2031年1月1日失效,除非未来的立法予以续期或修改。
Section § 2924
本法规定了受托人出售(通常涉及止赎)中的竞价行为。出价被视为确定的购买要约,更高的出价会取消较低的出价。受托人可以要求通过现金或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的支票提供资金证明。如果竞买人无法提供资金,他们可能会面临经济处罚甚至轻罪指控。操纵竞价(例如,付钱给某人让其不参与竞价)是违法的。违规者可能面临罚款或监禁。如果出售被取消或推迟,最后一次出价也会被取消。本法自2031年1月1日起生效,并优先于冲突的法规。
Section § 2924
本法律涉及以最多四个住宅单元的房屋作为抵押或信托契约担保的贷款。它特别适用于被称为“气球式还款贷款”的贷款,即最后一笔还款金额远大于之前的还款。贷款人必须在最后一笔还款到期前90至150天通知借款人,通知内容包括金额和还款日期等详细信息。如果借款人有权对最后一笔还款进行再融资,通知中应提及这一点。本法律不适用于某些类型的贷款,例如开放式信贷和建筑融资。未能提供所需通知并不会取消借款人的还款义务,但可能会改变最后一笔还款的到期日。如果贷款人因善意错误而非故意违反这些通知规定,则不会被追究责任。
Section § 2924
这项法律规定了在止赎出售房产后,如果有多余的钱剩下,应该如何处理。首先,受托人必须通知所有可能对这笔剩余资金有索赔权的人。他们有30天时间发出这份通知,通知应告知人们他们有权索取这笔额外资金。索赔人需要证明他们的权益,并提交一份宣誓书面索赔。如果存在相互冲突的索赔,受托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尝试解决。如果无法解决,或者受托人无法确定索赔的正确顺序,这笔钱将交给法院,由法院决定谁获得什么。重要的是,如果提起了名为“诉讼间接人”的法院诉讼,这项法律就不再适用。此外,本节不排除任何人就剩余收益寻求其他补救措施或索赔。
Section § 2924
加州法律的这一部分规定了房屋在受托人出售(通常指法拍房出售)后,如何分配所得款项。首先,款项用于支付出售本身的费用,例如受托人费和律师费。其次,用于偿还房屋的抵押贷款或信托契据所担保的债务。任何剩余的钱将用于偿还房屋担保的其他债务,按照其优先顺序。最后,如果还有剩余款项,则支付给房屋的原所有者或其继承人。受托人可以收取处理这些款项的合理费用,通常最高为100美元,如果涉及额外的债权,则最高为125美元。
Section § 2924
如果受托人仅仅因为是财产的受托人而被卷入诉讼,而不是因为他们有任何过错,他们可以提交一份“非金钱责任声明”。这意味着他们认为自己不需要参与案件。其他当事人有15天时间提出异议。如果无人异议,受托人无需进一步参与,也不会承担任何金钱罚款。但是,如果有人提出异议,或者后来发现受托人因其行为而应参与,则受托人可能仍需参与。提交此声明是免费的,受托人也包括其代理人和雇员。
Section § 2924
本节规定了加州止赎拍卖后房产销售的规则。它定义了“潜在自住业主”和“符合条件的租户买方”等术语,这些人如果想购买房产,拥有特定的权利。法律允许某些类型的买家,如租户买家和非营利组织,在拍卖后的一定时间内提出购买要约。最高出价者由特定条件决定,并且在这些条件满足之前,销售并非最终确定。它还要求受托人在线提供某些信息,并为租户和非营利组织购买房产提供了保障。如果存在任何违规或争议,州法律实体可以强制执行合规。本法律有效期至 2031 年 1 月 1 日。
Section § 2924
Section § 2924
如果有人在加州通过特定的止赎拍卖购买房产,从2023年1月1日起,他们必须确保该房产在至少30年内对低收入家庭保持可负担。这意味着以特定定义下的可负担成本出售或以可负担租金出租。如果适用某些融资条款,可能需要更长的可负担期限。现有租户有权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例如抗辩驱逐或强制执行这项可负担规定。这项法律将持续到2031年1月1日,除非在此之前被延长或修改。
Section § 2924
本节旨在让想自己住的买家和符合条件的竞标者,有机会优先购买那些经常收回大量房产的机构所持有的止赎房屋。它借鉴了联邦“优先看房计划”的理念,旨在鼓励人们拥有自己的住房,并稳定社区。法律将符合条件的竞标者定义为个人、非营利组织或从事经济适用房的实体,确保他们有最初的30天时间来提交购买出价。此外,法律禁止捆绑销售多处房产,并要求机构在考虑其他出价之前,必须回应符合条件的竞标者的初步出价。在此过程中提供虚假陈述可能导致法律处罚。如果本法律的任何部分被宣告无效,其余部分仍将有效。
Section § 2924.1
这项法律规定,当共有权益开发项目中的财产通过止赎程序出售时,该转让必须在30天内正式记录到县记录员办公室。然而,如果未能这样做,这不会使出售无效,也不会影响真正买家的权利。
Section § 2924.3
本节规定了在涉及抵押或信托契据的情况下,代表贷款人或票据所有人收取款项的代理人的职责。通常,这些代理人必须向相关方发送违约通知、关于优先债权的信息以及财产出售的详细信息。但是,如果相关方根据其他法律已有权收到这些通知,或者代理人认为收件人的地址是最新的,或者违约已经解决,则代理人可以免于发送这些通知。如果代理人未能发送这些通知,这不影响财产的合法出售或善意购买者的权利。
Section § 2924.5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拥有一处包含四套或少于四套住宅单元(或计划建造四套或少于四套住宅单元)的房产,并且该房产有抵押贷款或信托契约,那么任何规定在你出售或转让房产时加速还款的条款,除非明确包含在抵押文件和本票中,否则无效。这项规定适用于1972年7月1日之后签订的所有相关文件。
Section § 2924.6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您有住宅物业的抵押贷款,贷款人不能仅仅因为产权因某些特定情况而变更,就要求您提前还清全部贷款。这些情况包括:一方配偶去世后,产权转让给另一方配偶;配偶成为共同所有人;离婚时,一方配偶成为唯一所有人;房产被放入信托;或者房产上新增了留置权。此外,您不能放弃这些权利——任何放弃这些权利的协议都是无效的。这项法律仅适用于拥有1至4个单元的住宅,并且只影响1976年1月1日之后签订或再融资的贷款。
Section § 2924.7
本法律规定,如果您以房产作为抵押获得贷款,并且未能按时支付税款、保险费或其他费用,贷款人可以要求您提前偿还贷款,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例如出售该房产,即使您的逾期行为并未损害房产的价值。此外,如果房产因受损而获得保险赔付,贷款人可以处理这笔保险金,无论该损害是否影响其在该房产中的担保权益。
Section § 2924.8
当加州的一处物业被止赎时,出售通知必须包含针对该物业居民的额外信息。该通知通过在物业上张贴和邮寄两种方式提供,告知居民止赎程序已启动,这可能影响他们继续居住的权利。租客可能有权获得新的租约、90天的驱逐通知,或者可能有更多时间,特别是如果他们有租约或居住在有驱逐保护的地区。所有租赁协议和租客义务在止赎后仍然有效。建议寻求法律帮助。此外,在72小时内移除张贴的通知属于轻微违法行为,相关机构将提供通知的译文。该法律适用于账单地址与物业地址不同的住宅物业,并于2021年3月1日生效。
Section § 2924.9
如果您作为借款人面临止赎,并且尚未与您的抵押贷款服务商完成贷款修改程序,那么服务商必须在收到违约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您发送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应包括潜在的止赎预防方案、您是否需要提交申请以及如何获取该申请的详细信息。然而,有些实体是豁免的,并且并非所有类型的抵押贷款都受本法律的管辖。
Section § 2924.10
当您申请房屋贷款修改并提交所有必要文件时,抵押贷款公司必须在五个营业日内书面确认已收到您的文件。此确认函应解释贷款修改流程,包括您预计何时能得到决定、您有多少时间考虑要约、提交补充文件的任何截止日期、已提交文件的有效期,以及您申请中的任何问题。只有当您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了所有所需信息后,您的申请才会被视为完整。此规定不适用于某些特定实体,且仅适用于特定类型的抵押贷款或契据。
Section § 2924.11
这项法律旨在保护那些已获批准止赎预防方案(如贷款修改或还款计划)的借款人免受止赎。如果借款人遵守这些协议,抵押贷款公司就不能启动或继续止赎程序。如果借款人同意修改贷款,公司必须向他们提供协议副本,并且在此过程中不得收取额外费用。此外,如果贷款被出售给另一家公司,新公司必须遵守原协议。这仅适用于特定类型的贷款,不涵盖所有抵押贷款实体。
Section § 2924.12
如果你面临止赎,并且房屋出售尚未备案,你可以通过证明贷款人违反了旨在保护房主的一些规定来阻止它。如果止赎出售已经备案,你可能有权获得因这些违规行为而产生的经济赔偿。任何参与止赎的人,例如贷款人或其代理人,如果在出售备案前纠正了问题,将不会受到处罚。违规行为也可能影响违规者的专业执照。然而,如果房屋出售给不知情的买家,其出售仍然有效。如果你在法庭上胜诉,你可能能够收回你的律师费。这些规定不改变你可能拥有的任何其他法律选择。
Section § 2924.13
这项法律规定了抵押贷款服务商管理次级抵押贷款(即房产主要抵押贷款之外的次要抵押贷款)的规则和处罚。它列举了抵押贷款服务商的一些非法行为,例如三年多未与借款人沟通,或未能通知贷款服务或所有权变更。在进行止赎之前,服务商必须证明他们没有违反这些规定,并向借款人发送通知。如果借款人认为服务商行为非法,他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停止止赎销售。该法律还为借款人在这些情况下提供了抗辩和补救措施,但服务商的失误不会使对合法买家的销售无效。
Section § 2924.15
本条规定,某些规则仅适用于业主自住且包含不超过四个单元的房屋的首次抵押贷款或信托契据。这些房屋必须是借款人的主要居所,且抵押贷款必须用于个人用途,例如生活开支。
Section § 2924.17
Section § 2924.18
这项法律旨在保护正在申请贷款修改的房主免受止赎。如果您在预定的止赎拍卖前至少五天提交了贷款修改申请,贷款人就不能继续进行止赎,直到他们对您的申请做出决定。如果您已获得贷款修改或类似计划的批准并遵守其条款,他们就不能对您进行止赎。这项规定适用于贷款人尚未提交违约通知的情况,也适用于已提交但尚未出售房屋的情况。它适用于每年止赎 175 套或更少房屋,或管理少量贷款的小型贷款机构。如果您的贷款被出售给另一家公司,他们必须遵守您之前已同意的任何贷款修改。最后,这项法律仅适用于特定类型的贷款或抵押贷款。
Section § 2924.19
如果止赎销售尚未最终确定,房主可以向法院申请停止止赎,前提是存在对某些止赎相关规定的重大违规行为。这种暂停将持续到问题得到解决。如果销售已经完成且违规行为仍未解决,房主可以获得经济赔偿,如果违规行为是故意的,赔偿金额可能会更高。在销售记录之前,如果贷款人纠正了问题,则不承担责任。持牌金融代理人的违规行为被视为违反其职业规定。然而,不知情的合法买家仍然可以购买该房产,但任何第三方在销售前未能纠正违规行为的过失,在销售后不予免除。此外,房主还可以寻求其他法律补救措施,如果胜诉,可以要求律师费。
Section § 2924.20
本法律条款允许两个特定的政府机构,即金融保护和创新部以及房地产局,为其监管下的实体或个人制定法规。这些法规旨在帮助实现引入本法律条款的法案的目标。如果有人违反这些法规,只有这些机构才能强制执行。
Section § 2924.21
这项法律规定,在止赎房屋出售的官方文件备案至少90天之前,任何人不得联系房主,讨论索取出售后的剩余资金。
Section § 2924.26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经许可的产权公司或承保产权公司在善意的情况下,应受托人或受益人的请求,并在其正常业务运营中记录违约通知或出售通知,则不会因违反某些与止赎相关的规定而承担责任。只要该公司本身不担任受托人,这项保护就适用。该法律于2018年1月1日生效。
Section § 2925
Section § 2926
抵押贷款赋予贷款人一项法律权利,称为留置权,该权利适用于如果房产出售时通常会随之转让的一切事物。
Section § 2927
这项法律规定,当您对一项财产拥有抵押权时,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不会自动获得占有该财产的权利,除非抵押文件明确规定他们可以这样做。但是,借款人(即抵押人)可以同意让贷款人稍后占有该财产,而无需任何额外的回报。
Section § 2928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办理了抵押贷款,你无需为抵押所担保的义务承担个人责任,除非抵押合同中明确规定你需要承担。
Section § 2929.3
如果你通过止赎购买了一套空置房屋,你有责任保持其良好状态。如果你不这样做,地方政府可以对你处以罚款。在罚款之前,他们必须警告你,解释问题并给你时间解决——至少14个工作日,并可能延长。如果你错过了截止日期,最初每天可能被罚款高达2,000美元,30天后每天高达5,000美元。你有机会对这些罚款提出异议。这项法律旨在防止物业出现杂草丛生或不安全状况等问题。罚款用于支持社区清理计划,并且不能与地方罚款重复征收。然而,这项法律不取代地方规定,如果存在即时的公共危险,城市可以迅速采取行动。这些规定仅适用于住宅,不适用于其他类型的物业,并且它们是你拥有的任何其他合法权利的补充。
Section § 2929.4
在政府对未妥善维护的空置物业(无论是已违约、在止赎拍卖中购得,还是通过止赎程序接管的)处以罚款之前,必须告知业主存在的问题,并给予他们改正的机会。但是,如果物业的状况危及公共健康或安全,则此规定不适用。
Section § 2929.5
这项法律允许对房产拥有担保权益的贷款人(例如拥有抵押贷款的银行)在怀疑可能存在有害物质时,进入并检查该房产。如果他们认为存在未曾告知他们的有害物质释放,或者他们已经启动了止赎程序,他们就可以这样做。贷款人必须在进入前给予合理通知,通常是24小时,除非是紧急情况。他们也不能滥用此权利骚扰居住在那里的人,并且必须修复他们在检查时造成的任何损害。如果贷款人无法和平进入房产,他们可以向法院申请许可。“有害物质”涵盖了广泛的材料,包括石油。
Section § 2929.45
Section § 2930
Section § 2931
如果你办理了抵押贷款但未能按时还款,借钱给你的人或公司(即抵押权人)可以剥夺你偿还贷款并保住房屋的权利。他们必须遵循另一部法律《民事诉讼法典》中规定的具体程序来执行此操作。
Section § 2931
Section § 2931
Section § 2932
本法律允许抵押权在借款人未能履行其抵押义务时,赋予贷款人或其他人出售财产的权利。
Section § 2932.2
Section § 2932.5
Section § 2932.6
Section § 2933
Section § 2934
Section § 2934
本节阐述了更换不动产信托契据受托人的程序,该信托契据用于担保贷款。它允许受益人或贷款中多数权益的持有人通过记录一份替代文件来更换受托人。如果替代涉及特定方,他们必须在伪证罪处罚下提供额外的书面文件。必须向所有相关方邮寄替代通知,以确保透明度。一旦替代文件被记录,新受托人将接管原受托人的所有职责。如果这发生在止赎程序启动之后,则适用特殊的通知要求。法律还详细规定了受托人如何辞职,要求他们通知所有受益人并记录其辞职。最后,法律规定,如果已指定替代受托人,任何后续出售必须包含其信息;否则,该出售可能被视为无效。
Section § 2935
Section § 2937
本节规定,如果加州境内一至四个住宅单元的房产上由抵押或信托契据担保的债务服务被转让给新的服务代理人,借款人必须收到书面通知。此通知通过告知借款人付款地点来保护他们,并防止款项支付给错误的服务代理人。通知中还包括新代理人的详细信息以及变更生效时间。如果房产面临止赎,也必须将通知发送给相关的法律当事人。此外,所有相关的保险信息必须传递给新的代理人。借款人在收到变更通知之前向原代理人支付的款项不会受到处罚。
Section § 2937.7
Section § 2938
这项法律解释了当存在抵押等担保债务时,不动产的租赁、租金或收益权益的转让(一种法律协议)是如何运作的。一旦转让协议书写并交付,它就在该不动产当前和未来的收入中设立了一种担保权益。这种转让可以在县级部门备案,使其正式生效并告知他人。如果借款人违约,贷款人(受让人)可以通过采取某些措施来收取租金和收益,例如指定接管人或要求租户支付。租户必须遵守该要求,除非他们已经合法地向房东支付了款项。这并不意味着贷款人自动接管不动产,而是允许他们使用租金来偿还债务。该法律还阐明了不同贷款人之间关于这些收入的争议如何处理。它适用于1997年1月1日及之后签订的合同,并包含了可以发送给租户的详细要求说明。
(《民法典》第2938条)
Section § 2939
在加州,要正式取消一份已记录的抵押贷款,贷款人或其授权的人必须签署一份证书并使其获得确认。这份文件必须确认抵押贷款已还清,并包含原始抵押贷款记录位置的详细信息。
Section § 2939.5
这项法律允许来自加州以外的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或监护人,在加州任何县解除或撤销抵押。他们需要提供一份经认证和鉴证的官方文件副本,例如允许他们管理遗产或监护事务的函件。这些文件必须声明他们的授权尚未被撤销。在此背景下,监护人也包括来自其他地方的类似角色,如财产管理人或受托人。
Section § 2941
本法律概述了抵押贷款或信托契据偿清后,解除其法律效力的要求和时间表。抵押权人必须在30天内提供解除抵押证明并进行登记。对于附有信托契据的房产,受益人必须将某些文件发送给受托人,受托人有21天时间办理信托契据的转让。如果他们未能及时完成,则有涉及受益人以及可能涉及产权保险公司的步骤来解除该债务。违反这些时间规定可能会导致处罚。准备这些文件可以收取费用,但费用必须合理并提前披露。该法律还涉及电子票据的处理,并规定了未能登记转让的处罚,以及针对受特定时间颁布的立法变更影响的案件的特殊规定。
Section § 2941.5
Section § 2941.7
这项法律规定了当抵押或信托契据已还清,但抵押权人找不到或拒绝解除抵押时应如何处理。如果财产所有人在彻底搜寻后仍找不到抵押权人,他们可以记录一份附有特定细节的公司担保债券,以解除留置权。该债券的金额需是原始抵押金额的两倍或更多,并涵盖发生争议时的法律费用。债券记录后,如果在 30 天内没有异议,留置权将被解除,并且任何剩余余额将不再收取利息。如果剩余余额无人认领,最终将归州政府所有。尽职搜寻意味着向抵押权人最后已知地址发送通知,并查阅名录和官方记录。如果找不到现有受托人,也有规定可以替换受托人。这一过程并非解决此类问题的唯一方法,但它提供了一种结构化的方法来确保留置权可以被移除。
Section § 2941.9
本节允许持有信托契据担保财产权益的多数(超过50%)票据持有人,代表所有持有人做出决定。这不包括发行或管理票据的房地产经纪人的权益。诸如止赎或财产出售等行动,需要多数批准,并以签署的“多数行动宣誓书”记录,同时通知所有持有人。规定确保通过挂号信通知所有人。所涉及的权限和程序均有文件记录,以确保所有行动都具有法律效力并得到认可。
Section § 2943
本节描述了在加利福尼亚州从抵押贷款人(受益人)获取“受益人声明”或“结清要求声明”的流程。受益人声明提供了关于抵押贷款所欠金额的详细信息,包括利率、还款和税款。结清要求声明则显示了全额偿清抵押贷款所需的总金额。受益人必须在收到“有权人”(如借款人或其代理人)的书面请求后21天内交付这些声明。未能提供这些声明可能会导致经济处罚。本节还解释了这些声明在金融交易中如何被信赖,并允许收取少量费用以提供这些声明。
Section § 2943.1
本法律概述了暂停和关闭住宅房产房屋净值信贷额度的流程。如果借款人希望暂停其信贷额度,他们必须签署一份名为“借款人暂停和关闭房屋净值信贷额度指示”的文件,并由有权人提交给贷款人。一旦贷款人收到这份文件以及结清款项,该信贷额度必须暂停至少30天。在此期间,借款人无法使用该信贷额度。在满足结清条件后,贷款人必须关闭该信贷额度并解除房产留置权。法律允许贷款人依赖借款人签署的指示,并于2015年7月1日生效。
房屋净值信贷额度指示”
Section § 2944
Section § 2944.5
Section § 2944.6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想向您收费以帮助您修改抵押贷款或延期付款,他们必须以粗体书面形式告知您,您无需为此服务付费。您可以直接向您的贷款机构寻求帮助,非营利组织也可以免费为您提供援助。如果他们的服务以特定语言提供,他们必须向您提供翻译件。违反此法律可能导致罚款或监禁。但是,如果一个人正在处理自己的贷款,则不适用此法律。这项法律仅涵盖拥有四套或更少单元的住宅。
Section § 2944.7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提供抵押贷款修改或延期服务的人,在完全完成服务之前收取费用是违法的。他们也不能从借款人那里获取任何担保或授权书。违规者可能面临罚款或监禁,具体取决于他们是个人还是企业。此外,还可能处以民事罚款,由州或地方检察官执行。然而,那些服务自己贷款的人,在不违反本法律的情况下,仍然可以收取常规还款并参与某些联邦计划。本规定仅适用于拥有四套或更少住宅单元的住宅物业。
Section § 2944.8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违反了涉及老年人或残疾人的特定规定(第2944.7条),他们可能面临每次违规最高2,500美元的罚款。这笔罚款是他们可能面临的任何其他处罚之外的额外罚款。老年人指65岁或以上的人,残疾人则根据特定的身体或精神状况定义。在决定罚款时,法院会考虑违规者是否明知其行为是针对老年人或残疾人、是否对他们造成了重大伤害,或者这些群体是否特别容易受到违规者行为的侵害。法院还可以命令归还从这些受害者那里获取的金钱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