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不动产买卖合同
Section § 2985
房地产销售合同是一种协议,其中一方同意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另一方,但前提是必须满足某些条件。所有权不会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转让。但是,如果购买公寓单元的合同遵循房地产局设定的特定规则,则不适用此规定。
Section § 2985.1
Section § 2985.2
Section § 2985.3
如果房产卖家从买家那里收取款项,但明知自己在该房产上还有逾期债务却不将这笔钱用于偿还,那么他们可能会面临处罚。这可能包括最高一万美元的罚款、最高一年的监禁,或者两者并罚。这项法律旨在防止卖家在自己对房产负有债务时滥用买家支付的款项。
Section § 2985.4
如果您在加利福尼亚州出售房产并从买方那里收到保险费和税款,您必须将这笔钱作为信托专门用于这些目的。除非付款人或对该房产有经济利益的任何人同意,否则您不能将其用于其他任何用途。这项规定不适用于某些受州或联邦监管的代理人,他们负责处理这些款项。
Section § 2985.5
如果你在加州购买房地产并签订销售合同,合同中必须包含两项关键信息:你将付款多少年,以及预估税款是如何计算的。
Section § 2985.6
Section § 2985.51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任何房地产销售合同,如果涉及的房产是在1978年1月1日之后分割的,必须包含一份关于该房产分割法律状态的声明。声明应确认该房产是否符合《细分地块法》,或者是否获得豁免或弃权。如果需要进行但尚未完成的改进工程,必须在合同中详细说明。对于1978年之前分割的房产,也必须提供类似信息。如果发现房产不符合法律规定,买方可以追回费用或解除合同。如果卖方故意谎报合规情况,可能会面临处罚。这项法律适用于未开发土地的合同,不要求在一年内转让所有权,并排除一次性付款的合同。